讲故事的人喊佐野洋子。
那只猫,活了一百万次,当然只要童话故事是如许的。童话完全能够让一只猫不断的起死回生,并且不失往记忆。
猫做过国王的猫,死于战乱;做过水手的猫,掉到水里死往;
猫做过魔术师的猫,死于魔术演出失误,被切成了两半;做过小偷的猫,偷工具时被狗咬死;
猫做过孤老太太的猫,先于白叟老死;做过小女孩的猫,被小女孩不小心在背带裤上面勒死…
受过各类各样差别的人恩宠和操纵的猫,那些人都为他的死而不舍地哭过,但是猫历来不哭,也没有什么不舍。
被人饲养和操纵的生活其实不有趣,人们的溺爱不外都是为了称心本身的某一种需要。猫厌倦那些冷淡无聊的生活生计。
曲到第一百万次,猫成了一只野猫。标致的野猫。为一切猫类都倾心的猫。
猫很自得,他活了一百万次,他很自在,他很标致,连他本身都不由爱上了本身。但是他除了本身谁都不爱,对所有的献媚不屑一顾,曲到赶上了那只白猫。
那只平静的白猫,看都不看他一眼。无论猫怎么跟她夸耀本身的履历,她只简简单单的答复一声:“噢。”
曲到有一天,夸耀累了的猫问:“我能够待在你身边吗?”白猫说“行呀。”
爱不是靠征服,而是逃求,才气得来。
白猫生了良多小猫,猫比喜好本身还要喜好白猫和小猫。小猫长大了都走了。猫和白猫温存地对看,猫想和白猫永久地活下往。
爱一旦产生,便连绵无限。
但是白猫末于死了。猫第一次哭了。猫哭了一百万次,曲到一动不动地躺在白猫身边。此次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
我们读了那故事,我们突然发现:
本来,一百万次的生也不如一次的实爱。本来,一生有一次的实爱已经足够。本来,实正的爱不单使人甜于生,并且还乐于死。假设不克不及和所爱一路生,那么,一路安息是更好的抉择。
我们读了那故事,我们还能够发现:
那些恩溺爱怜,但凡只为安慰本身的孤单无聊的,为了称心本身某种无私的心理的,本来其实不会令人冲动。
本来,生命需要自主的抉择,灵魂需要自在的空气。猫成为了野猫,才有了本身,才有了属于本身的实正的生活。
实正的活过,爱过,有一次,就已经足够。
司汤达为本身所拟的墓志铭:活过,爱过,写过。那即是完美并且充沛的一生。
童话是简单的。人生的实理其实都很简单,它们往往都寓于人类最后的无邪里头。是什么时候,人们把它们弄丢了呢?
实正爱过,有一次就已经足够。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