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觉“温存”陷阱!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恋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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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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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在网恋

他在诈骗

你认为跟你聊天的

是个年轻貌美的蜜斯姐

殊不知

他可能是个五大三粗的老哥哥

一须眉网恋上当12万余元

“女友”竟是男的!

根本案情

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路冒充女性网恋诈骗案,以诈骗功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惩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5月,余某利用微信(昵称“兔子”)加进“93年交友群”,在微信群中结识冷某。后余某利用从收集上下载的头像、操纵变声器冒充女性,以“吴梅”自称,与冷某确立男女伴侣关系停止网恋。期间,余某以还贷、创业、购置手机等为由,屡次要求冷某向其转账,并始末不与冷某碰头。2021年5月,冷某发现上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余某冒充女性在与冷某网恋期间,共骗取冷某人民币12万余元,返还1万余元,形成冷某经济缺失11万余元。

曾都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冒充女性,通过微信与别人聊天,虚构事实骗取别人财物,数额浩荡,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功。被告人余某回案后其亲属代为补偿被害人剩余的经济缺失,获得了被害人的原谅,在庭审中余某能自愿认功认罚,可对其从轻惩罚。被告人余某及其辩解人均提出恳求适用缓刑,但经审前社会查询拜访评估余某具有必然社会求助紧急性,不合适纳进社区矫正,故不宜对余某适用缓刑。按照法令相关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诈骗功是指以不法占有为目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本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余某虚构独身女性身份以谈爱情的名义诈骗别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功。法官提醒各人,收集交友需隆重,出格对一些要求转账等涉及金钱交易的更要小心,警惕立功分子以“交友”为名,行诈骗之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功】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浩荡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特殊浩荡或者有其他特殊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本法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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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州市司法局供稿

审核:湖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编纂:周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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