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
事实上:不只如斯,假设某些个他人心态如其本身所熟悉的----是他们本身都熟悉不清晰-------到底是心态说了算,仍是其他说了算呢?
假设再有治理人员狼狈为奸,到底谁说了算呢?是他们的熟悉说了算,仍是他们的熟悉是因为其某些“操行”而决定的,值得切磋?
而我小我认为,应该国度的法令登峰造极,本人往年就提出来,国度迟早要管,那几天不是已经有了那方面的官方动静了吗?
但还有个问题不太好处理,某些人也有那里的“豁免权”吧?或者,即使是再好的律例轨制,到了某些人那里,他们的熟悉会是别的的理解,借整顿收集--------大行小我便利......如许的工作,自古至今,历来就是有的?
以上“特指”,我想某些治理人员,不会看不懂我想要说的意思吧?
工作做都做了----就不要拆糊涂了~~~~~~~~~~~~~~
谢谢
当然是编纂说得算了.
在爱问应该是编纂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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