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轻率地谈一谈,在我看来一部好小说应该具有哪些特征。
它的主题应该能引起普遍的兴致,即不只能使一群人——不论是责备家、传授、有高度文化涵养的人,仍是公共汽车售票员或者酒吧侍者——感兴致,并且具有较普及的人道,对通俗男女都有传染力。主题还应该能引起耐久的兴致,一个抉择只要一时兴致的题材停止创做的小说家,是个浅薄的小说家,因为一旦人们对如许的题材失往兴致,他的小说也就像上礼拜的报纸一样不值一读了。
做者讲述的故事应该合情合理并且有条有理,故事应该有初步、中间和结尾,结尾必需是初步的天然结局。情节要具有可能性,不单单要有利于主题开展,还应该是由故事天然产生的。小说中的人物要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该源于他们的性格,决不克不及让读者议论说:“某某人是决不会干那种事的。”相反,要读者不能不认可:“某某人那样做,完满是情理之中的事。”“我觉得,如果人物又很有趣,那就更好。”
福楼拜的《豪情教导》固然遭到许多闻名责备家的高度赞扬,但是他抉择的仆人公却是个没有个性、没有生气、也没有任何特征的人,以致他的所做所为以及在他身上所发作的一切,都无法使人产生兴致。成果,固然小说中有许多超卓之处,但整部小说仍是令人难以卒读。
我觉得,我必需阐明一下,为什么我认为人物必需具有个性。因为要求小说家创造出完全新型的人物,是强人所难,小说家利用的素材是人道,固然在各类差别的情况中人道千变万化,但也不是无限的。人们创做小说、故事、戏剧、史诗已有几千年汗青,一个小说家可以创造出一种新型人物的时机,可说微乎其微,回忆整个小说史,我所能想到的独一具有首创性的人物,就是堂·吉诃德。然而,即使是他,我仍是毫不骇怪地传闻,有个常识渊博的责备家已为他找到一个古老的祖先。因而,只要一个小说家能通过个性来看察他的人物,只要他的人物个性明显,并且明显到足以让人错认为他是一种首创的人物,那么那个小说家就已经是很胜利了。
既然行为应源于性格,那么语言也应如斯。一个上流社会女子,辞吐就应该像个上流社会女子。一个妓女的语言,就得像个妓女。一个赛马场兜揽顾客的人或者一个律师,讲话也得契合各本身份(我不能不说,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做品就有一个缺点,就是他们的人物都陈旧见解地用梅瑞狄斯或亨利·詹姆斯的腔调说话)。
小说中的对话不克不及杂乱无章,也不该该用来颁发做者的定见。它必需从命于典型化人物的塑造和故工作节的开展,论述的部门应该写得开门见山,要生动、明白,只需把人物的动机以及他们所处的情况令人心服地交代清晰,而不该过于冗长。文笔要简洁,使一般文化涵养的读者阅读时也不觉得费力,风气要和内容一致,就像式样精致的鞋要和大小匀称的脚相配。
最初,好的小说还应惹人进胜。我固然把那一点放到最初说,但却是最根本的要点,没有那一点,其他一切全城市落空。一部小说在供给娱乐的同时越发惹人深思,就越好。娱乐一词有多种含义,供给乐趣或者消遣只是此中之一。人们随便犯的错误是,认为娱乐就其含义而言,消遣是独一重要的。其实,《唤啸山庄》或《卡拉马佐夫兄弟》和《特里斯川·项狄传》或《康第姐》同样具有娱乐性。固然传染人的水平差别,但同样实在。
当然,小说家有权处置那些和每小我都密切相关的重要主题,如:天主的存在、灵魂的不朽、生命的意义及价值,等等。但是,他在如许做的时候,更好记住约翰逊博士的至理名言:“关于天主、灵魂或者生命如许的主题,没有人再能颁发新的实在观点,或者实在的新观点。”即使那些主题是小说家所要讲述的故事的一个构成部门,并且对人物的典型化是必须的,会影响到人物的行为举行——也就是说,假设不是如许,他们就不会有那样的行为举行——小说家也只能指看读者对他所涉及的那些主题感兴致罢了。
即使一部长篇小说具有我提出的所有长处(那要求已相当高),它在形式上也会有如许那样的缺陷,就如瑕不掩瑜,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而,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一个短篇小说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根据它的篇幅,大约在10分钟到1个小时内就能读完,它的主题单一、明白,完全描写一个精神的或物量的事务,或者描写连续串密切相关的事务。它能够做到不成增减的水平。我相信,像如许完美的境域,短篇小说是能够到达的,并且我认为要找到一批如许的短篇小说也不难。但是,长篇小说却是一种篇幅不限制的叙事文学,它能够长得像《战争与和平》那样,同时表示一系列彼此联系关系的事务,又同时表示许许多多人物。也能够短得像《嘉尔曼》那样。
为了把故事讲得实在,做者总要讲到与故事有关的其他工作,并且那些工作其实不老是很有趣的。事务的开展往往需要有时间上的间隔,做者为了使做品得到平衡,就得尽量插进一些内容来填补因间隔而留下的空白。如许的段落称之为“桥”。大大都小说家固然都生成有过“桥”的才气,但在此过程中,枯燥无味却是不免的。
小说家也是人,不成制止地会遭到时代风气的影响,更何况小说家的感触感染性还胜过一般人,因而他时常会不自主地写出一些跟随世风的、好景不常的工具。举例来说:19世纪之前的小说家是不太重视景物描写的,写到某物也至多一二句话。但是,当浪漫主义做家,如夏多布里昂,遭到公家喜欢后,为描写而描写就成了一时的风气,某小我物上街到杂货店往买牙刷,做者也会告诉你,他路过的屋子是什么样子,店里出卖的是什么商品,等等。
破晓和落日、夜晚的星空、万里无云的好天、白雪皑皑的山岭、阴沉幽暗的树木——所有那一切,城市引来没完没了的冗长描写。许多描写当然很美,但离题万里。只是到了很久之后,做家们才大白,不管多么富有诗意、多么传神形象的景物描写,除非它有助于鞭策故事的开展或者有助于读者领会人物的某些情状,不然就是余外的废话。
那仍是长篇小说偶尔才有的缺点,另一种缺点则是内在的、一定的。要完成一部洋洋洒洒的长篇巨著是很费时日的,至少也得几个礼拜,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有时以至要好几年。做家的创造力往往会衰退,那是很天然的事。如许他就只能硬着头皮对峙写下往,而在那种情状下写出来的工具,假设对读者还会有吸引力的话,那几乎是惊人的奇观了。
过往,读者总期看小说越长越好,因为他们花钱买小说,当然想读出成本来。于是,做家们就挖空心思在本身讲述的故事中添加许多的素材,他们找到了一条捷径那就是让小说中插进小说,有时插进的部门长得像一个中篇小说,而和整部小说的主题又毫无关系,即便有也是牵强附会的。
《堂·吉诃德》的做者塞万提斯就是那么做的,并且其斗胆水平几乎无人能与之比拟。那些插进的文字,后来不断被视为是那部不朽名著的一个污点,如今也不再有人会耐烦地往读它们了。正因为那一点,塞万提斯遭到了现代责备家的进攻。不外,我们晓得,他在后半部里制止了那种不良倾向,因而要比前半部好得多,写出了那些被认为别致得难以想象的篇章。
遗憾的是,他的后继者(他们必定不读责备文章)并没有停行利用那种办法,他们陆续向书商供给大量的廉价故事,用以称心读者的需要。
到了19世纪,新的出书形式又使小说家面对新的诱惑。月刊因为用很大篇幅登载消遣文学而大获胜利,对此虽有人五体投地,但它却为小说做者供给了好时机,即:在月刊上连载小说可得到丰厚的酬劳。几乎与此同时,出书商也发现,在月刊上连载出名做家的小说是有利可图的。做家要按合同按期向出书商供给必然数量的小说,或者说要写满必然的页数。如许一来,就逼着他们慢悠悠地讲故事,一写就是洋洋万言。
我们从他们本身说的话中就得知,那些连载小说的做者,以至他们中最出色的如狄更斯、萨克雷和特罗洛普等人也经常感应,要一次又一次按期交出等着连载的那部门小说,其实是一种难以承担的繁重承担。无怪乎,他们只好把小说拉长!无怪乎,他们只好用不相关的内容把故事弄得挈泥带水!所以,假设考虑到其时的小说家有那么多的障碍和陷阱,那么当你发现其时更优异的小说也出缺陷时,就不会少见多怪了。现实上,使我觉得骇怪的却是,它们的缺陷其实不像想象得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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