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7月1日起,保定市上调更低工资尺度。全市月更低工资尺度由本来的750元增至900元;非全日造劳动者小时更低工资尺度由本来的7。3元增至9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更低工资尺度设为4个层次,保定市及各县(市、区)施行的更低工资尺度别离为:
层次1:全日造月更低工资尺度900元,非全日造小时更低工资尺度9元,实行地域包罗保定市市区及郊区和涿州市;
层次2:全日造月更低工资尺度840元,非全日造小时更低工资尺度8。
4元,实行地域包罗高碑店市、定州市、安国市;
层次3:全日造月更低工资尺度760元,非全日造小时更低工资尺度7。6元,实行地域包罗满城县、徐水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安新县;
层次4:全日造月更低工资尺度690元,非全日造小时更低工资尺度6。
9元,实行地域包罗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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