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有一封建法令,直到1971年才正式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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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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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朝消亡后,中国就彻底地完毕了封建社会。但良多封建陋俗并没有因而而消逝,曲到上个世纪晚期才渐渐被废除。今天小编就来跟各人聊一下我国古代的纳妾轨制。

清朝灭亡后,有一封建法令,直到1971年才正式破除

有良多人说,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多妻造”。但现实上,中国不断以来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造”。固然古代汉子有良多的妻子,但他的正妻只能有一个,即家庭的“主母”。他的其他妻子,在古代被称为“妾”。而“纳妾”,在古代是合法且荣耀的工作。

“纳妾”那一传统最早起源于原始部落期间。当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后,妇女地位就起头不竭下降。当部落领袖在迎娶老婆时,女方家族为了展现娘家的实力,凡是城市陪嫁必然数量的侍女。那些侍女除了侍侯女仆人外,还需要与男仆人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而那批侍女就是男仆人的媵妾。

跟着时间的推移,“纳妾”不再是封建社会高层的专属权力。只要拥有足够的财力和实力,通俗人也能够纳妾。而妾固然起头被整个社会承受,但她们的地位仍然比力低。除了身世前提不敷好外,法令轨制也对妾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如在《谷梁传》中就曾提到“毋为妾为妻”。啥意思呢?就是说,做妾的人,一辈子都不克不及被扶正为妻。即便汉子的正妻往世了,她们也不成以取而代之。丧妻的汉子,要么不断无妻,要么就三媒六聘从头娶大户人家的女子为妻。

响应的,正妻生的孩子和小妾生的孩子,待遇差距也很大。正妻的孩子被称为“嫡子”,小妾生的孩子被称为“庶子”。嫡子享用家族中更好的资本,拥有财富的继续权。庶子只能分到嫡子用剩的边边角角,一般不为家人所重视。而小妾生的孩子,只能称唤正妻为“母亲”,称她们为姨娘。

到了唐宋期间,小妾的身份彻底成了定局。《唐律疏议》中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不只将妾当做了能够随意买卖的货物,并且丈夫将妾扶为正妻还会被判刑一年半。清朝消亡后,《中华民国暂时约法》规定:中国起头实行一夫一妻造,并废除了纳妾轨制。

但阿谁年代战火纷飞,轨制底子施行不下往,良多军阀都在纳妾。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正式实行一夫一妻造。但香港地域因为其时正值英国管辖,情状复杂,所以纳妾现象还时有发作。曲到1971年,香港才废除了一夫多妻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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