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无所不
统。丞相轨制起源于战国。秦从武王起头,设左、右丞相,但有时也
设相邦,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此职。秦同一后只设左、右丞相。西
汉初萧何为丞相,后迁为相国,何死,曹参继任。惠帝、璟后到文帝
初年,设左、右丞相,以后只设一丞相。
汉初各王国拟造中心,也在
其封国中各设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称为相。
属于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皇帝常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配合
在御前筹议,制止独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
事,常向丞相征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达对皇帝号令持保留态
度。
丞相详细权柄是:任用仕宦,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关于父母官 的守、相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利;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 处所上如有暴乱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去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 担必然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类图籍等档案都回丞相府保留。西汉 时御史医生辅佐丞相,职掌大致不异,所以很多事务常由丞相、御史 配合出头具名处置。
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
三百五十斛,钱六万。属官有长
史二人,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
史、征事等。又设西曹、东曹、
奏曹、集曹、议曹等机构,分担
仕宦迁除、郡国是务、章奏谋
议、征集租谷等事。武帝元狩五
年(前118),又置司曲,专司
刺举百官犯警者,从而加强了丞
相的监察本能机能。
西汉初,为相者多为开国功
臣,位尊职重,勇于婉言进谏,
如吕后欲封诸吕为王,王陵即当
面表达反对;景帝时周亚夫曾反
对封王信、废栗太子等事。到武
帝时,擢用公孙弘为相,开以后
平民登相位的先例。跟着君主集
权加强,武帝重用内廷近臣,对丞相不甚相信,其在位者如薛泽、赵
周、庄青翟、石庆、田千秋等人,皆谨小慎微,庸碌无能。
武帝末
年,霍光为大司马上将军,从此到西汉末,大司马势力在丞相之上,
而大司马多由外戚充当。西汉晚期,丞相权柄为内朝所取,已无所做
为,如韦玄成、匡衡等,在君主和显贵面前,阿意曲从,以连结其禄
位罢了。
成帝时,何武以丞相一人难以处置繁多的政事为理由,定见立三
公造。
于是成帝改御史医生为大司空,遂以大司马、大司空、丞相为
三公,那是旨在分离丞相权利的一项办法。丞相、御史被朋分为三,
三公现实上是三个宰辅。哀帝时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初又改大司
徒、大司空为司徒、司空,改大司马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为最
尊。
东汉初为了加强君主权利,权回君主,协以内廷尚书,三公仅为 备员。以后,大权又转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仅成为一种空衔。 #公造不断实行到东汉末。
献帝时董卓为相国,强梁嚣张,仿佛在寡官之上。后来曹操又废 公而恢复丞相、御史医生,并自任丞相。
董卓和曹操都是大权独 揽,和君主无异。
魏晋南北朝在易代之际有时也设丞相或相国,性量均与董卓、曹 操时无异,并不是一般官造。唐、宋以后尚书省或中书省有时设左、右 丞相,相当于本来的尚书摆布仆射,位居尚书令或中书令之次,握有 实权。明初中书省无令,仅设左、右丞相,权极重,后为明太祖所 废,以内阁大学士行丞相权柄,迄清末未再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