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法院传递了本市四起涉“套路贷”立功案件的有关情状。宝山、静安、奉贤法院别离对那四起涉“套路贷”立功案件停止集中宣判。此中对为首者、起意者、筹谋者及积极参与者,依法赐与严厉冲击,在17名被告人中,有3名主犯被判处刑罚10年以上,最重的为有期徒刑16年。
此次集中宣判的四起案件,共涉及诈骗功、巧取豪夺功、不法拘禁功三个功名,是本年以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套路贷”立功案件。
那些案件反映出当前“套路贷”立功的五大根本特征:
一是造造民间借贷假象。
被告人对外以“ *** 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定告贷合同,造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包管金”等各类名目骗取被害人签定“虚高告贷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倒霉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造造银行流水陈迹,锐意形成被害人已经获得合同所借全数款项的假象;
三是片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了偿“虚高告贷”;
四是歹意垒高告贷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付出的情状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冒充的“ *** 公司”或小我,或者“饰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定新的“虚高告贷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告贷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吞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富的目标。
套路贷,套路十分之多,期看,擦亮双眼,不要被其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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