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元: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等11部分印发〈关于加快二手车畅通促进汽车消费晋级的若干办法〉的通知》(京商畅通字〔2022〕15号)要求,为鼓舞本市二手车畅通,对二手车转出本市做出奉献的企业赐与资金奖励,现就相关工做通知如下。
一、撑持对象
在北京地域注册,且在本市商务部分存案注销,处置二手车运营的企业(含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
二、撑持前提和原则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运营车辆转出本市超越60辆后,每增加一辆赐与500元补贴,单个企业更高撑持额度不超越500万元。企业根据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
转出本市的二手车,是指从打点完注册注销手续抵达到国度强逼报废原则之前停止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且在本市注销注册未到达强逼报废原则的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二手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治理部分供给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并按期参与灵活车查验且查验成果合格。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
二手车运营企业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素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本企业转出二手车的相关证明素材(二手车周转目标确认书复印件;二手车销售同一发票复印件;灵活车注销证书注销栏外迁项复印件)
3.转出二手车统计表(见附件1)
4.许诺书(见附件2)
5.企业情状简介
(二)主管部分核查
1.二手车运营企业持申请素材,向为本企业供给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目标配发办事的单元(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协会)提出版面申请;
2.由受理单元(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协会)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素材回纳整理并停止初审,对周转目标确认书及二手车销售同一发票停止核验确认。受理单元应接到企业申请后的10个工做日内完成初审;并将核验通过的申请企业的转出本市车辆名细表(含有周转目标、车辆派司号码等信息)报市商务局。
3.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分对企业提交的转出车辆停止复核,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三)资金付出
市商务局根据审核通过的转出车辆数量,2023年3月底根据奖励原则完成给企业拨付奖励资金。
四、工做要求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素材内容实在、准确、完全,并承受有关部分的监视,如呈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响应责任。对虚假申报,市商务局有权逃回全数奖励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市贸易畅通开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