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姚冲
每年11月11日是我国的收集促销日,也被称做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目前,双十一已成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年度盛事,而且逐步影响到国际电子商务行业。
记者领会到,也是在双十一当天,根据《2022年枣庄市第三批汽车消费券发下班做施行计划》方案安放,枣庄市陆续开展了第三批汽车消费券活动。
详细相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
一、端口开放时间及额度安放
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安放三轮开放申请端口。
第一轮开放时间:11月11日上午10:00投放280万。
第二轮开放时间:11月30日上午10:00投放280万。
第三轮开放时间:12月15日上午10:00投放40万。
每轮均根据现实投放额度设定开放上限,根据消费者上传“云闪付”APP材料胜利的先后挨次认定,消费者须提早预备好上传材料,先到先得,先申先审,领完为行。若端口开放期间上传材料消费者过多,将根据系统内上传胜利的时间先后挨次截取,即超出总额度后,用户将无法上传素材。
二、发放平台
利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购车人在枣庄市购车并上牌后,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当地专区——枣庄消费券,进进“枣庄第三批汽车 消费券”小法式,根据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规定素材。审核通事后,消费券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至购车的小我消费者“云闪付”账户,购车的小我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 “我的”— “奖励”— “我的红包”中查看消费券红包。
三、发放原则
1.对在市内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 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小我消费者,购买20万元(含) 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 (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买燃油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 客车、货车、特种用车)并上牌的小我消费者,购买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买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买新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的,对上述2条购车的小我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 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旧车、购买新车消费者,其报废汽车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已注册注销在购车者本人名下。
四、上传素材清单
1.新能源乘用车
①灵活车销售同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公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灵活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
④灵活车辆合格证明:上传灵活车注销证书详情页,转移注销摘要信息栏为空。
2.燃油乘用车
①灵活车销售同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公用章。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②购车用户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③灵活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上传驾驶证无效。
④灵活车辆合格证:上传灵活车注销证书详情页,转移注销摘要信息栏为空。
3.报废旧车购买新车
除以上素材外,需要上传本人2022年8月1日至12月10 日期间报废旧车的灵活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灵活车注销 证书(含详情页)、《报废灵活车收受接管证明》(第一联)和《灵活车登记证明》。
五、消费券利用规则
1.购车者领取的消费券可到枣庄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范畴内用券,停止购物、餐饮、燃油等线下消费,消费时利用“云闪付”核销。
2.消费券不成提现,可分次利用,可与商家优惠叠加利用,根据应付金额等额抵扣,不设更低消费。
3.利用汽车消费券的交易如发作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舍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现实付出金额,消费券部门不退款。
4.消费券利用有效期截行至2022年12月20日,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再另行研究。
六、疫情防控提醒
活动期间,消费者务必主动出示“三码”,全程佩带口罩,严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参与活动的企营业必严厉落实疫情防控办法,严查“三码”,按期对营业场合停止通风消杀并实行预约限流等,制止人员聚集。如发现不克不及严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将取缔其参与活动资格。
七、活动征询联络体例
单元 联络人 联络体例
云闪付 周 新 0539-8195516
滕州市 姚 琳 5571012
薛城区 娄晓妍 4402209
山亭区 满 君 8816679
市中区 李 扬 5362811
峄城区 郑 新 7711570
台儿庄区 孙潇逸 6626888
枣庄高新区 张培喜 8878199
枣庄市商务局 龙颢毓 331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