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是外埠小我且车辆需落户苏州的,需打点苏州市暂住证;车辆户主是暂住证的,打点过户、提档时需要原暂住证(过时的补领)。
2、《灵活车辆注销证书》(2001年10月以前挂牌、过户的车辆无此证书,过户前需申领注销证书。丧失补领注销证书的需要车主本人参加)。
3、过户车辆必需具备合法手续,分期付款购置的车在解除抵押之前,以及有经济纠纷等问题的车是不克不及过户的;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
4、过户车辆必需要开到现场,并且在年审有效期内。
5、车辆过户后,车辆的保险和购买税(小档)也需要变动;本市过户只变动保险,购买税不消变动。
6、除带有营运证手续的蓝牌货车过户不须换车牌以外其他小型蓝牌车辆过户时必需改换车牌 原有车牌只要原车主才气利用但前提是此车牌必需利用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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