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报名时间:7月20日—24日。
⒉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置在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级招生测验办公室。申报人员要到本人报考的设岗县所在的市(地)级招生测验办公室报名。
⒊报名办法:凡属雇用对象范畴、契合雇用前提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参照附件2中所设置的岗位,在全省范畴内,根据设岗县的设岗学科报名。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
(2)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原则上必需与本人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不异或附近;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所学专业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抉择申报学科。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日语、朝语)学科的,必需与其合格学历所学专业一致。
(3)报名时须提交响应的申报素材,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包罗暂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分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有效学历证书(未获得学历证书的2013年应届结业生,须供给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素材)原件及其复印件。
③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④往届结业生除须提交上述素材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从教学校及其主管教导行政部分出具的从教半年以上履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契合政策性加分前提的人员,须供给响应的原始根据以及有关部分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供给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分出具的现户籍证明,或者本人进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分出具的证明;办事期满的参与“大学生意愿办事西部方案”、“村村大学生选派方案”、“三收一扶方案”等项目从教人员,须供给相关部分颁布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
上述素材由资格审查部分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拆进其报考档案袋。
(4)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各市(地)教导行政部分、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部分会同市(地)招考办,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素材停止认实审查,审查合格后履行以下手续:
①由本人填写《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导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雇用注销表》(附件2,以下简称《雇用注销表》)和报考档案袋,并加盖市(地)教导局、人事局主管部分公章。
②摘集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将信息和照片录进“特岗教师”雇用治理系统。
③报名完毕后,受理报名的各市(地)招考办根据当地报名根本情状,安放考点,设置考场,认实做好各项考务工做,并于测验前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笔试
⒈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与笔试。
⒉笔试内容为教导政策律例和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教导学、教导心理学、教师职业才能等相关理论和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