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期间,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那是不移至理的事。但是也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那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招女婿上门。但旧社会有一种成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所以,旧社会入赘的不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动男尊女卑的传统不雅念,鼎力倡导男女公允,鼓舞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公允的权力。
须眉和女子成亲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原为母系家族婚造,是从妻居、退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开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须眉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量到女家完婚。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退役”的性量。
宋代以后,入赘变成“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量,女家没有男性质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弥补劳力,并奉养女家白叟。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现代社会男女公允,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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