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出口商品查验是指出人境查验检疫机构依《商检法》,对列人国度量检总局造定、调整并公布的《施行查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次》(简称《法检目次)))的进出口商品,必需颠末出人境查验检疫机构停止查验。
(2)进出境动动物检疫是指进出境查验检疫机构依《检疫法》和《进出境动动物检疫法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动动物及相关物施行检疫和监视办理的行为。
(3)进口商品认证办理是指国度对涉及人类安康、动动物生命和安康,以及情况庇护和公共平安的产物实行强迫认证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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