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完全有法例的。航空公司向IATA(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申请,经批准后利用。 因为中国的航空公司成立得比力晚,大部门代码都已被其他航空公司利用,所以中国的航空公司的二字代码只能挑那么还没利用的,有的以至仍是数字,所以显得很没有法例性。
如:川航是3U、厦航是MF、东航是MU等都是没什么意义的。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代码CA是延续昔时中国民航CAAC的代码(其时中国还没有航空公司,只要一个中国民航局,所有中国的航班都是CA开头,民航变革成立航空公司后,CA就由国航利用了) 而外国的航空公司申请得早,能够申请到与航空公司名称相关性比力强的代码。
如:美国航空公司是AA(American Airlines)、结合航空公司是UA(United Airlines)、法国航空公司是AF(Air France)、日本航空公司是JL(Japan Air Line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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