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普法」
让文字温热你的感官
你晓得
本来许多成语背后
都蕴含着法令常识吗?
通过成语领会法条
让我们跟着少年普法官
一路拓展常识
增长常识吧!
奇货可居——炒做高价不成取
贮存商品再高价出卖
那种赚钱的体例看似轻松简单
现实上
却是冒犯法令的行为
少年普法官来告诉你
哪些工作不成为!
(中国人民大学从属小学亮甲店分校东校区 杜政言)
展开全文
奇货可居:
意为大量收买、贮存商品或市场中比力稀缺的资本,期待时机再高价出卖。
普法时间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第六条,运营者违背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鞭策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纠正,充公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破产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
(一)伪造、漫衍涨价信息,侵扰市场价格次序的;
(二)除消费自用外,超出一般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赐与严重、价格发作反常颠簸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分告诫仍陆续囤积的;
(三)操纵其他手段哄抬价格,鞭策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看完“少年普法官”的超卓演说
有没有超等心动呢
赶紧加进“少年普法官”的行列吧
一路科普法令常识
来源丨CCTV今日说法
编纂丨牛义萌
审核丨胡瑛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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