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唐某打假“代言”澳琳达保健食物获赔20万元事务冲上微博热搜。然而,记者查询拜访发现,涉事澳琳达品牌益生菌产物为固体饮料,并不是热搜新闻所称的保健食物。同时,社交电商平台上也有发帖者分享澳琳达益生菌产物的成效,如“改进肠胃包罗睡眠问题”等。
上述案件中涉事产物虽不是保健食物,但仍有消费者发帖传布产物成效,那反映出群众对保健食物与通俗食物区此外认知其实不清晰。做为消费者,该若何理性对待保健食物的鼓吹?
涉事产物实为固体饮料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展现,澳琳达公司未经唐某方附和,擅安适其多个网店及官方网站等利用唐某肖像停止告白鼓吹,并在其认证的公家号发布多篇文章,在文章中利用多张唐某肖像照片用以鼓吹其品牌及“500亿活菌/条澳洲进口益生菌女性减毒肠道益生元”等产物。该行为误导公家,营利目标明显,损害了唐某的代言利益,进犯了唐某的肖像权。一审讯决澳琳达公司补偿唐某经济缺失20万元及维权合理收入费用3000元,并向唐某公开报歉。后,澳琳达公司不平一审讯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澳琳达公司的上诉恳求,庇护原判。
社交平台上分享澳琳达益生菌成效的内容。材料图片
记者发现,某电商平台澳琳达益生菌旗舰店内有成人、女性、儿童3款在售的进口益生菌产物,此中,女性益生菌产物为案件中涉事产物,类别标注为“固体饮料”,并不是热搜新闻所说的“保健食物”。社交平台上有很多唐某的粉丝认为是唐某代言而购置了那款澳琳达益生菌,并分享该产物的成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物药品财产开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表达,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益生菌食物次要分为通俗食物和保健食物。《食物平安法》规定,通俗食物不克不及声称保健功用。而益生菌类保健食物颠末监管部分根据响应的办法和原则停止评判后才上市,能够声称保健功用,如加强免疫力、促进消化等功用,并且那类产物在包拆上应标注保健食物标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蓝帽子”标记。
固体饮料能否鼓吹成效
2022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量量平安监管的通知布告》规定,固体饮料产物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物名称不异;应当在产物标签上夺目的示反映食物实在属性的公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统一展现版面其他文字(包罗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不得利用消费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表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用、保健功用以及称心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科信食物与安康信息交换中心科技传布部主任阮光锋表达,固体饮料的素质就是通俗食物,食物是不克不及鼓吹任何安康成效的。即便是国度批准上市的保健食物,容许声称的保健功用是有目次规定的,超出目次外的,都属于虚假鼓吹。消费者在购置此类产物时必然要擦亮双眼,万万不要把固体饮料误认成保健食物。
明星不得代言保健食物
明星代言的本色是明星的光环效应,将其与产物联络起来,将消费者对明星的关心迁徙到对商品的关心,提拔、加强商品认知度和名气,一些消费者往往会因为本身喜好的明星代言而买单,最末转换成购置力。那么明星能否代言保健食物?
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心网信办等七部分结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标准明星告白代言活动的批示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定见》指出,明星应当严厉遵守相关法令律例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告白代言活动。并规定红线,“不得为烟草及烟草成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物和特殊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停止告白代言”。
阮光锋阐发认为,明星的光环效应会让通俗公家失往理性,丧失抉择才能,制止明星代言将抵消费者的权益起到更好的庇护。同时,明星代言安康类产物此前已有很多“翻车”的案例,对保健食物行业及明星本人形成负面影响,限造明星代言能让明星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促停止业标准开展。
理性对待保健食物鼓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提防保健食物功用声称虚假鼓吹的消费提醒》中强调,保健食物消费运营者应严厉根据注册或存案的保健功用停止标签标识和鼓吹表述。目前,监管部分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物容许声称的保健功用次要有27类,包罗加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进记忆、缓解视怠倦、促进排铅、辅助降血压、改进睡眠、缓崩溃力怠倦、进步缺氧耐受力、改进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进营养性贫血、改进皮肤水分、改进皮肤油分、调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黏膜损伤有辅助庇护等。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物消费运营企业德律风营销行为治理的通知布告》,明白规定,保健食物企业不得鼓吹保健食物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用,不得在保健食物标签、阐明书中强调功用范畴,停止虚假鼓吹。
阮光锋表达,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保健食物功用声称、鼓吹标准的规定,就是为了引导消费者准确对待保健食物。保健食物不是药品,不克不及取代药品治疗或预防疾病,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用。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商家鼓吹的保健食物成效,在合理炊事的根底上选购保健食物,如自己有疾病的消费者要及时就医遵从医嘱。(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