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过时化装品,松江市场监管部分“查你没筹议”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仍在陆续,形形色色的化装品是很多爱漂亮人士的必购商品。但与此同时,化装品的量量平安风险也不容小觑。
近期,方松市场监视治理所接市民赞扬:其通过某外卖平台在超市网店中购置的“芙丽芳丝保湿修护面霜”标签标示“期限利用日期为2022年4月10日 ”,已过时。得知情状后,执法人员敏捷出动,对涉事的某化装品运营单元仓库停止突击查抄,并开展立案查询拜访。
经查,当事人在未查验上述化装品供货商的市场主体注销证明及标签标示的期限利用日期的情状下,私行摘购已超越利用期限的化装品并放置在仓库内,随后置于其收集店展停止销售。
当事人运营超越利用期限的化装品,其行为违背了《化装品监视治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化装品监视治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所指的化装品运营者私行运营超越利用期限的化装品的行为。方松市场监视治理所根据《化装品监视治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惩罚。
小松提醒
化装品运营单元必需严把进货关,严厉施行化装品进货查验笔录轨制,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注销证明、化装品注册或者存案情状、产物出厂查验合格证明,并对摘购化装品的标签内容停止查对查验,照实笔录购进日期、化装品名称、净含量、购进数量、消费日期、消费批号、限用日期等。
通信员:方小松
编纂:周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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