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一个最奇葩的嫁人理由,叮当说因为他看起来不那么厌恶,所以嫁给了他。所以三年生了两个娃,她懊悔了。
一切只因为叮当到了适婚的年龄,七大姑八大姨们都在给她洗脑。父母也在催催催,她天天活在相亲的紧迫感中。
“女人到了适婚的年龄不嫁人小心砸手里!”
“女人的黄金期间就那几年,30岁以后就只能找二婚的汉子了。”
“你如今燃眉之急就是嫁人,否则我们没有体面。”
叮被选了一个不厌恶的人成婚,然而生活平静得像一面湖水,他们连打骂都吵不起来,如许沉寂无声的婚姻并不是叮当想要的。
我告诉她,两小我成婚至少要相爱,以恋爱为根底的婚姻才气耐得住孤单,没有恋爱根底的婚姻是单薄的,让人想逃,却逃不出的觉得。
当你碰着他看起来不那么厌恶的人,请记住那种不厌恶的人只能当通俗伴侣。通俗伴侣就是不喜好也不厌恶的人,我们称之为“无感”。
嫁给无感的人,就不要抱怨生活给你无感的木头人,因为那是你本身的抉择。当你把只合适当通俗伴侣的人酿成了爱人,那必定是一场错位的婚姻!
那不是婚姻的问题,而是抉择的失误,独一能弥补的办法是婚后爱上他,把不那么厌恶的他酿成爱上挺心爱的他。
愿每个姑娘都嫁给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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