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小楷《补书浦贤妇事》,故宫博物院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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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此做《补书浦贤妇事》虽未标注年份,但距文嘉后记“右卷中诸人,若沈石田、唐六如、祝枝山、钱漕湖、邓梓堂、先待诏、吴茶乡皆成化、弘正间”,“其事在弘治甲子”等内容。此中“成化”年间文徵明书法程度未有如斯,应为“弘治(1488-1505)、正德(1506-1521)”间所书。
此书构造与香港本《落花诗卷》接近,此中“人、不、尽”等字写法几近不异,整体书风也十分接近。启功先生认为香港本《落花诗卷》为实迹,想来也不无事理。《补书浦贤妇事》后还有文嘉(文徵明次子)、文肇祉(文彭长子、文徵明孙)后记,因而为文徵明实迹可能性极大。参照《 跋赵孟頫二帖册 》、《 跋黄杨集 》风貌来揣度,此做应为文徵明1505年后所书。
补书浦贤妇事
泰安文学周君传《浦贤妇事》甚核而精然,另有佚事。壁从其夫浦子素得其详,为补列之初。子素弟某既柝复合,乃居货从贸市,不多又尽,丧其赀亡往。家人逃咎之......竟用振业于戏。世所称贤妇良不多,有而周旋叔娣之间,尤为不容易。是故轇釜之事,糠籺之讥,前人难免也,看于浦贤妇之事,岂特今人不成及哉?衡山文壁。
文徵明小楷《补书浦贤妇事》,此篇出处《明周同等十三家行楷书浦贤妇传卷》,内有沈周、祝允明、文嘉、文肇祉等人题跋。
右卷中诸人,若沈石田、唐六如、祝枝山、钱漕湖、邓梓堂、先待诏、吴茶乡皆成化、弘正间......向使能复百金与芳名传于有永者果孰几哉!隆庆六年四月七日,茂苑文嘉在碧湖斋书。
余读《浦贤妇传》,固知其贤于人者远矣。然亦数其事而称之,其不成列举者尚多也......天必有繁衍,其族昌大,其家为贤妇之报也。
万历庚寅夏五既看,里居文肇祉跋。仲子从先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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