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士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一级。商鞅规定:秦国的兵士只要斩获仇敌‘甲士’[军官]一个首级,就能够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仇敌的人头[首级]。
就是说在战后,把仇敌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感化证据。
上造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只高于公士。《汉书 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造,成也,言有成命于上也。
”此爵仅高于无爵,仍须退役。
簪袅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三级,高于上造,仍须退役。公元前186年汉代的《田律》和《户律》规定受田数额为簪袅3顷(300亩),簪袅3宅(宅地的原则是以30步见方的地盘为一“宅”)。
出土秦代竹简表白:在军中,每顿食的饭菜因爵位差别而差别。簪袅能够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干草半石。
不更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四级,不更者,即可免充更卒(轮流退役的兵卒)之意,其他之役,仍须照服。
医生
1、大(da)夫: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医生、士三级,因而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中心要职有御史医生,备参谋者有谏医生、中医生、光禄医生等。
至唐宋另有御史医生及谏议医生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医生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朝高级文职官阶称医生,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医生”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医生。
官医生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六级。《汉书 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加官、公者(接第七级为公医生),示稍尊也。”汉时,第八级公乘以下仍须退役。汉代《田律》和《户律》规定官医生受田数额为7顷(700亩),宅地的原则是7宅(30步见方的地盘为一“宅”)
公医生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七级,别名七医生。高于医生、官医生。秦时,民爵公医生以上者,见县令、丞揖而不拜。汉高祖令七医生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医生始为高爵,仅得免役,公医生仍须退役。
公乘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八级。以得乘公家之车,故称公乘。秦与汉初,从第七级的公医生(七医生)起,即为高爵,汉高祖规定:七医生以上均有食邑,文帝后,第九级五医生以上始为高爵,五医生的侍遇不外免役,公乘以下仍须退役,东汉明帝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越公乘。
五医生
爵位名。
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等。汉初以第七级公医生以上为高爵,都有食邑。汉文帝以后,改五医生以上为高爵,仅得免役。
左庶长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商鞅变法之前,秦国有四种庶长:大庶长、右庶长、左庶长、驷车庶长。
四种庶长都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大庶长赞襄国君,大致相当于早期丞相;右庶长为王族大臣领政,左庶长为非王族大臣领政,驷车庶长则是专门执掌王族事务;四种庶长之中,除了左庶长可由非王族大臣担任,其余全数是王族专职。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官造仿效中原变化,行开府丞相总摄政务,各庶长便虚化为军功爵位,不再有实权柄力。
大庶长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列侯、关内侯。据《史记 秦本纪》,宁公(前716-704年在位)时已有此官。商鞅变法之前是职爵一体,既是爵位,又是官职。
大庶长赞襄国君,大致相当于早期丞相。
关内侯
关内侯,爵位名。秦汉时置,为二十品级之第十九级,位于彻(列)侯之次。有其号,无国邑。一般系对立有军功之将的奖励,封有食邑几户,有按规定户数征收租税之权,可世袭。
南北朝时沿用,仅成为爵位的一种等级。
彻侯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更高级。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
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生齿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处所行政由中心政府所派仕宦治理,列侯不得预闻。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往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处所为封邑。
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稀薄,衔命“就国”(回到封邑栖身)者,反似贬逐。
列侯
爵位名。秦汉以二十等爵赏有功者,其更高级喊彻侯。后因避汉武帝讳,改为通侯。
后又改列侯。金印紫绶,有封邑,得食租税。魏初如汉造。咸熙元年改行五等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