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当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作都没有过错的,能够按照现实情况,由两边分管丧失的规定,在自助游活动中,活动参与者关于自助游的风险应有必然的认知,应各自对本身的行为负责。但是各参与者基于配合的风险认知和相信结成利益配合体,因彼此之间的特殊利益关系和相信关系,在风险发作时,负有彼此之间需要的、合理的救助义务。在自助游中,参与人员因彼此相信结成配合利益体,在同伴处于危险形态时,参与者应在合理限度内停止力所能及的施救,不然应当承担必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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