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孤儿多,虽无法脱节命运,却始末与命运抗争
《红楼梦》里有一个非常凸起,那就是孤儿出格是孤女形象特殊多。那些少男少女要么来自残破的家庭,要么完全失往了家的依靠而寄养在亲戚或庵寺中。所谓残破家庭,表示为丧偶、离偶、丧子等。《红楼梦》中许多的孤儿、孤女都属于那一情状,小说中呈现的孤女形象介绍如下:
迎春:母亲为贾赦之妾,在迎春出场时已亡故,后嫁中山狼孙绍祖,被凌虐致死;惜春:父亲好道,于城外玄实看修炼,母亲早过去世,后落发为尼;薛宝钗:为书中金陵四各人族之一。少小丧父,母亲薛阿姨独立抚育,后宝钗与宝玉成婚,宝玉落发,宝钗守寡等。
比拟残破家庭的少女,《红楼梦》中还描写了许多命运悲苦的孤儿。他们要么父母双亡,或为祖父母抚育,或单独流离;要么寄养在亲戚或为人所抱养;更有一种被人拐卖,或为本身父母亲戚所卖者。那类的形象有:
林黛玉:五岁时母亲往世,被贾母接往贾府抚育,十三回,父亲病重往世,成为实正的孤女寄养在贾家。因与宝玉婚姻无看夭折;秦可卿:育婴堂的孤儿,后嫁给贾蓉为妻,死时不敷二十;史湘云:为书中金陵四各人族之一。襁褓中父母即双亡,寄养在叔父家,嫁卫若兰后不久守寡;妙玉:少小多病,本身落发,后父母双亡,小说结尾,在栊翠庵遭劫,不知所末。
《红楼梦》中的孤女们虽也“逃不脱命运的左右”,但有着强烈生命意识的她们,即便在“恨不得你食了我,我食了你”的恶劣情况中,仍期看脱节孤单、期看爱与被爱,重视友情、亲情,逃求自在、平等,在大看园的六合里足够展示了她们对美妙生活的憧憬。她们最末被社会所扼杀,既是一出社会的悲剧,也更是她们性格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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