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乞丐有多残暴?活活把人酿成怪物,目标只要一个
许多武侠小说中都有丐帮,做为江湖第一大丐帮,丐帮不单人数多,并且实力雄厚。好比《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经常食烧鸡,丐帮还分为污衣派和净衣派。能穿清洁衣服,不会是靠乞讨为生的人。而《天龙八部》中,丐帮马大元以至有钱买房,还娶了康敏为妻。
一个乞丐,怎么会那么有钱?(为制止血腥,故配图不适宜)
小说中没有说到丐帮财政的来源,但是许多史料有记载。为了赚钱,那些乞丐以至用一些非人的手段,如今看来也不冷而栗。
清代条记小说《清类稗钞》有如许的故事。
长沙市中有二人牵一犬,较常犬稍大……能做人言,唱各类小曲,无不按节。看者如堵,争施钱以求一曲。
乾隆期间,长沙有两个乞丐牵着一条狗卖艺。那条狗比通俗狗大一点,前两腿脚趾长,后两条腿像熊,眼和鼻子像人,全身毛还有个小尾巴。
关键是那条狗还能说话,会唱歌,有模有样。其时吸引了良多人围看,为了听到那条狗唱歌,许多人争着给钱。
还有一个故事。
同样是乾隆年间,苏州虎丘来了个乞丐,带着个狗熊。
那狗熊体型挺大,身上毛发竖立,不凶却能写字,以至还能写诗,就是不会说话。假设给几文钱,他就写字,假设给一百文,那狗熊还能当场写唐诗。
乞丐带着狗熊住在客店里,有一天乞丐外出,狗熊本身在家。有些人想开眼界,于是就往客店里,给它钱让他写诗。成果拿来纸和笔后,世人看完狗熊写的字之后,目瞪口呆,立马把乞丐捉了送官府。官府一看,立即乱棍把乞丐打死。
本来,那狗熊写的是:
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捉我往,先以哑药灌我,遂不克不及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满身用针刺亡,势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于我身,人血狗血相胶粘,永不脱,用铁链锁以骗人,今赚钱数万贯矣。
就是说,那底子不是狗熊,而是大活人。他小时候被乞丐捉走,弄成了哑巴,为了让他酿成狗熊,乞丐把他满身刺出血,然后把现杀的狗熊剥皮,趁热把熊皮粘在人身上。再用铁链锁着,逼着赚钱。
手段狠辣,惨绝人寰,毫无人道,几乎令人发指!
能够必定的是,上一个故事中,能写字的狗也是被乞丐用那种手段“造出来”的。为了钱,竟然利用如斯没人道的手段,难怪发现之后就被乱棍打死了。
为了制止那种情状,清朝后来造定了专门的法令来赏罚那种功犯,即“摘生折割人”。《大清律例刑律人命》规定,凡摘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凌迟处死,财富断付死者之家,老婆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设。
凌迟、杖毙、发配两千里,那是清朝法令中,最严最狠却也是最应该的一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