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婚姻“聘则为妻“,“血手“强扭的瓜不只不甜,还沾上了“铜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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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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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是继唐代之后又一个强大的朝代,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得到了又一次的开展,经济,政治等方面得到开展的同时,文化方面也随之而起,抵达了了中国汗青上的一个新的顶峰。

同时,人民的思惟开放朝上进步,在婚姻上也有所表现,传统越剧《血手印》,(别号喊做《张令媛祭夫》)深受群众喜欢,此剧以“血手印”为线索,展示了宋代婚姻法中的多层逻辑以及关系表现。

(一)商品经济的高度开展

宋朝时与以往重农抑商的思惟差别,宋朝的统治者思惟前卫,鼎力开展商品经济,能够说,宋代是贸易经济高度开展的一个期间,与此同时,宋朝统治者发布了一系列恤商、惠商政策,更是极大的鼓励宋代经商的一项行为,一批又一批人走进了城市,开展起了经济。

宋代城市中的“坊”,与“市”已经密切联络在一路,商人不再被层层按捺,能够毫无顾忌地买卖摆摊,街头巷尾店展林立,非常热闹。因而宋朝的贸易经济才气如斯地敏捷开展起来。

宋代不只突破了地区的限造,更像今天的现代社会一样,开设了早市与夜市,早市供买卖早餐之类,宋代能呈现如许的早市,阐明宋代的城市经济开展已抵达了必然水平,夜市的开设更是间接的反映出民间经济的兴旺、商品经济的浩荡潜力,所以说宋代城市经济开展的时代特征表现在坊市轨制的彻底突破。

跟着宋代商品经济的不竭开展,人们对利益的逃求欲看愈加膨胀,那些都从侧面影响着宋代人的婚姻看念,所以在此期间,婚姻法在某些方面也比力以前来说愈加开放,使“血手印”对宋代婚姻法的证明愈加具有合理性。

(二)“血手印”解读

传统越剧《血手印》是根据名著《百家公案》中的第七十八回改编而成:东京城中有殷商林百万和张员外,他们的老婆在同年同月怀孕了,于是两家便为两个未出生避世的孩子定下亲事,若生下的是一男一女,两家就相约结为亲家。

之后林家公然生了一令郎,取名“招得”,张家得一令媛,取名为“令媛”,但天不遂人意,林招得固然伶俐伶俐,但却是个赌徒,因为他的败家,因而林家不能不以卖水为生,张员外觉得林家已经差别于昔日,于是想要取缔那门亲事,结合上下县官,最初林百万被迫无法,只能附和去除婚约。但谁知张令媛心如磐石,非林招得不嫁。

有一天,招得碰见了只仙鹤,仙鹤带其飞进张家的后花园中,刚好与令媛碰面,两人互诉衷肠,互相生出喜好之心,之后令媛告诉招得到包公府中报告婚姻实情,并相约夜晚在花园碰头,号令丫鬟梅香送其川资,助招得上京赶考。

但天有意外风云,工作正好让屠夫闻声了,屠夫一时之间利欲熏心,为攫取财帛将梅香误杀,招得在夜晚进园后不小心绊倒在梅香尸体上,招致两手全数都沾满了鲜血,因恐惧匆忙之下赶回家,跨过门槛时,失慎被绊倒,在门上留下了两个血手印。

之后,张将员外便将“血手印”做为证据,诬蔑招得有杀人的罪行,此事最末包大人审查才末于得以真相大白,故事的最初有恋人末成眷属。

那部做品非常具有戏剧性,情节跌宕起伏,故事以指腹为婚——毁婚约——有恋人末为眷属为主线,以“血手印”为线索,那部广为传播的文学做品、艺术做品在给世人深思的同时,也表现了宋代婚姻轨制中的许多问题。

(三)聘则为妻?婚姻要“听家里的”

1.聘财

那则故事起首涉及的一大问题即是林、张两人的婚姻关系,因为《宋刑统》中的婚姻法根本上为两宋所沿用,所认为研究婚姻问题,就必需重视宋刑统中有关规定。

根据《宋刑统》的相关律文:婚姻的成立,必需具备“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婚书与聘财、法定婚龄,那些成婚要件”,出格是聘财。

而在《户婚律》中,将如许的看念阐明的愈加详实,即“聘则为妻”,意思是说,只要男标的目的女方下过聘财且女方承受了的,女方就已经成为男方的名义上的老婆,两者关系既受法令庇护,又受道德约束。

而“血手印”中,张家在已经承受林家的聘礼之后,却决定悔婚,那是违背条则规定的,张家既然已经承受了林家的聘礼,那么在名义上,张令媛便已经是林招得的老婆了,张员外悔婚遭法令上是不成立的。也能够看出,在宋代婚姻法中,“聘财”做为最重要的一项缔成婚姻关系的要件,“聘则为妻”。

2.“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强逼性

宋代立法对宋代人的次要婚姻看念的影响,《宋刑统》中规定“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婚姻差别于于爱情,爱情崇尚自在,而婚姻则会受法令和传统道德看念的约束,婚姻不单单是两小我的事,而是两个家庭,两个家族之间的事,出格是在古代社会上,男女不服等,女子的地位较低,女性多半被看做“生育东西”,女性生来的任务就是为家族传宗接代,一生相夫教子。

《礼记》中提到,“上以侍宗庙,下以继后世”,那即是古代传统的婚姻的末极目标,有的女子在出嫁之前都不被容许踏出闺房,在抉择人生朋友那个问题上,必需按照父母的观点,根据父母期看的生活体例往生活。

《宋刑统》中明白指出,婚姻的缔结的几项必备前提,如父母之命,媒人之言,女性的婚姻和家族、家庭的利益密切相关,他们的婚姻必需称心能家族的需求,必需从命父母的安放,即使女性其实不情愿,因而我们站在女性的角度上看,某种水平上,宋朝的婚姻是具强逼性的,在那情状下,很难说他们的婚姻能否幸福圆满。

在《血手印》中林、张两家在孩子未出生避世之时便已经为其订好娃娃亲,并未收罗当事人能否原因,在“血手印”中,林、张二人有恋人末成眷属当然是功德,但在宋代有许多男男女女是因为家族而成婚,很难说他们的婚姻能否幸福。

3.门第看念逐步弱化

在中国汗青上有如许一个成语,即“门当户对”,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在婚姻中的男女两边家庭的文化程度,经济程度,社会地位处于一个同样的程度线上,如贵爵将相之间互相通婚,差别氏族彼此和亲等等,各人都期看在门当户对的根底上,强强结合,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实力。

唐代成立初期,社会上门当户对的看念仍在人们脑海中根深蒂固,在隋唐之后,家庭男女要谈婚论嫁之前,必需看过对方的族谱,但在唐代之后,在商品经济带来的冲击下,人们的婚姻看念发作了大的改变。

在婚姻之中,门第的看念逐步弱化,呈现了“婚姻不问阀阅,择婿看中才气”的情况,因为北宋期间在政治上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因而北宋政府造定了“兴文教,抑武事”的国策,而且在原有的根底上,进一步完美科举轨制,关于中举者赐与很高的待遇。

因而,其时社会上有才气的人成为“香饽饽”,女性在挑选成婚对象的时候也起头其实不那么重视门第门第,而也将目光放到有才气的人才上。在《血手印》中我们也能看到,令媛让梅香把川资给招得送往,助招得进京赶考,以此来进步招得的地位,有利于其此后生活以及婚姻成立。

4.男女不服等

男女社会地位的不服等,在婚姻中也有详细表现。《宋刑统》中亦有如斯样的规定,“女方悔婚杖六十,男方悔婚不逃聘财”,如许的条例明显阐明在婚姻问题上,男女权力的不服等。

假设是男性主动提出悔婚,除了无法拿回聘礼则不会遭到任何惩罚,但假设是女性悔婚,要被杖打六十下,假设有女子丧夫之后再嫁,在社会上也是遭到了许多方面的造约,以至有一些文学家在做品中对再婚女子停止责备和训斥,社会道德要求女子坚守贞操,那在无形之中给了女性很大的精神压力。

结语:时代标的目的鞭策婚姻标的目的改变

宋朝做为继唐朝之后又一个强大开展的时代,跟着治国政策以及方略的改变,商品经济的高度开展,在差别水平上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看念形成了冲击,而婚姻看念也在此中,血手印做为宋代人婚姻的缩影,很好地反映了宋朝婚姻法中的各项婚姻法令规定以及宋代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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