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批复!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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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批复!附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建校

40周年庆祝活动的批复

鲁政办字〔2022〕148号

山东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审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校40周年庆祝活动的请示》(鲁司呈〔2022〕76号)收悉。经省政府附和,现批复如下:

一、附和2022年11月25日至26日以线上线下相连系的形式举办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建校40周年庆祝活动,主办单元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认实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其施行细则精神,严守财经规律,严厉掌握活动规模和经费收入,厉行节俭节约,反对展张浪费,做到简单务实高效。

三、严厉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节庆活动动态调控机造,在活动正式举办前,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要会同主办单元再次停止风险评估研判,实动作态治理。认实落实平安责任,强化平安办法,加强人员查抄及现场治理,确保活动平安有序开展。

四、不得停止违规鼓吹,不得随意改动活动名称和增减主办单元,不得违规邀请指导干部出席。

五、不得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元、企业和小我打告白、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不得利用财务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不得发放礼金、礼物、贵重纪念品和各类有价证券、付出凭证。

六、请于活动完毕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收入等情状以及能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状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南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21日印发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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