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二等公民”案的深思(转载)

2天前 (11-25 21:01)阅读1回复0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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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二等公民”案的深思

    市场经济需要人才的自在活动,无论他们给谁打工,素质上是没有区此外。但是,一个原来就有绝对垄断实力的跨国集团,在我国非但不受反垄断法的约束,反而能滥用品牌优势,用不公允合作和欺诈手段,以很低的成本,停止“人才圈定”继而“市场圈地”,侵吞绝大部门市场份额(因为在IT行业特殊是IT办事范畴,拥有人才,几乎就意味着拥有“全数”),排斥打压民族企业;然后它把那些白领“蓝领佃农化”,深度套牢,酿成“不成畅通股”,使其不克不及或只能自甜贬值后才气为此外公司所用,最初还通过“人才租赁”的体例降低人力成本,把他们当成“钟点工”再抛回给市场和社会,遁藏“企业公民”责任。

    所有益处它IBM全占了,可是责任义务它却都不想承担!试问天底下哪有那等功德?可那却实实在实的发作在一个大型外企——IBM的身上!我们有需要深思一下,本身对IBM们能否过分“厚道”了?我们传统文化的“待客之道”能否过于“热情”了? “请来了客人,最初自家人跑到屋檐下蹲着”的事早就不别致了!

    IBM们动辄说“国外若何若何”(所谓的“国外”应该指美国而不是拉美吧),但是,在“国外”标准化的人才租赁市场,人才租赁价格要比正式员工高得多,那是因为要抵偿那些“暂时工”的风险缺失和人才中介承担的那部门公司人力运营成本;并且,那种人才租赁只是劳动力市场的一种填补形式,为调剂用人公司暂时的关键职位上的人手不敷。谁见过一个大公司或者工场的大部门员工都是“租”来的?莫非在IBM工做的IT工人竟一夜间都酿成“艺术家”,有才能四处“走穴”了吗?IBM是“利益更大化”了,它会考虑市场能否“整体不经济”吗?

    在信息手艺与各行业密切连系、日趋专业化的形势下,那种IBM人才垄断战略下的强逼性“乖巧就业”体例对IT人才小我程度甚至人力本钱市场整体味带来什么样的缺失呢?莫非我国的人才储蓄过剩,能够不走“集约化”道路,已经足以支持IBM的那种“人力资本消耗型经济”吗?那为什么我国同类合作企业却经常因为手艺骨干人才的流失招致营业难以展开和市场份额的萎缩呢?

    IBM鼓吹它的公司文化象“各人庭一样的协调”,在我国,它却简单的“偷梁换柱”,就想“一叶障目”,把员工分红层层品级,再把占大大都的底层员工“整体承包”出往转嫁运营风险,将成本“外溢”给市场和社会,那就不是一个“不厚道”所能阐明和推诿的!

    其实,假设没有齐全法令系统的威慑赏罚、强大工会组织的会谈才能和言论的“醒觉”以及监视的“专业化”,对IBM那种“高度进化”、具有高档伶俐的“霸王龙”,即便覆盖着它的迷雾散往,露出实在面目,又能把它怎的?何况,如今IBM的“人才租赁”无疑是给它那头“霸王龙”插上了有力的同党,如今它就能够从高空俯瞰我国“金融手艺”市场“牧场围栏”式的条块朋分场面,沉着规定并扩大它的“行业租界”。在那种情状下,寄期看于推举几个劳动者代表“会谈”的体例显然是行欠亨的:“小羊和狼”的争论过程和成果不是早已经写进了教科书了吗?

    经济在加速着全球化,市场的土壤是配合的,然而本钱的规模、构造量量和汗青积淀却是有显著差别的!例如把驴和山君停止比力。从那个角度,能够说IBM的国内“代办署理商”们的“原始本钱积存”其实不胜利;IBM早在半个世纪前在美国就完成了原始积存和储蓄积累,如今以它的垄断实力,在我国还要“变幻”成一个个的“小IBM”停止“二次原始积存”,鼎力大举攻城掠地,岂能不严加防备和限造!?

    当然,我们的本意可不是要把IBM的那些“代办署理商”们从理论上否认,“一网打尽”,相反明显的,它们能够在法令的庇护下,通过摘用“猎头”体例和“二次项目外包”,合理要求IBM让步出部门的市场,加强本身的经济实力,变得更独立、更专业化、更标准化、更具“可继续开展性”,如许才气脱节对IBM的“人身依附”。

    李文一年多与IBM的“密切接触”履历已经证明:在IBM面前,传统的道德系统是若何的不胜一击;即便是我国一般法令的“屏障”对IBM也只是“形同虚设”,不然法造齐全如美国也无须对其停止反垄断诉讼加以限造了!

    现代社会,当“公司”已经代替“农庄”成为人群劳动、保存和开展的根本单位,我们不由要问IBM和易询的有关责任人:当你们造定运营战略时,莫非除了“利润”和一己私利,就没有此外吗?对不具备最少社会责任感的人,怎么能答应他们混进并安坐在决策和治理的重要位置上?贸易道德对中西方而言素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在市场经济中,西方的法令系统在成本、效率等方面比我国传统的道德法令系统更具“比力优势”。也许,恰是一小撮“害群之马”污染了贸易文化,才是其汗青上持久难认为我国的社会支流所采用,而即便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仍然遭到重重障碍的“内因”吧。空气被污染了,但我们不克不及停行唤吸。如今,不只要靠社会其他各届,并且贸易范畴的有识之士也更应该熟悉到那一点,积极动作起来,结合抵抗排斥那些“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空气,让市场次序回回到一般的良性开展轨道上来。

  有一种很具有迷惘性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认为“侠客仗剑挺身而出”就能庇护弱者、正义和公允,而走法令路子反倒成了一种“冒险”,当事人随即会被“脸谱化”,贴上标签,视为“另类”而打进“冷宫”。如今,那种“传统文化”带着惯性,还在麻醒着群众并造造“惰性”,成为法令的“替代性产物”,使其难以实正“有所为”,从而给法造建立带来了“挤出效应”,障碍着法治的历程。也许,“侠客”还将“合理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但无论若何,不该该再将它推到前台,赐与过多的期看和荣誉!我们那个时代应该请出并慎重退场的应该是专业化、职业化了的“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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