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切磋]谁在侵吞人防工程-----------大庆市肇州县地下贸易街有恃无恐出
一、工作原因。
我们是肇州县十字街地下贸易精品店购房者,基于建立方的虚假鼓吹,我们认为可以购置房屋的所有权,并与建立方签定了买卖合同,并交付全数房款。如今我们才晓得我们花的大量钱购置的是人防工程,严峻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明白解答:“依法根据国度和省规定的比例,连系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任何单元和小我不得出卖。”
二、违法行政揣度。
1、证据推理
购房合同上写着是 买卖合同 应该有产权证。可至今未发产权证。有关指导间接表达无法打点产权证。
2.阐发
开发商花在人防办官员身上的银子,无论若何也要比在地下贸易街运营治理投资少得多!那里有没有潜规则?
肇州县人防办官员口袋鼓了,开发商银子省了,业主权益,人防工程被侵吞了,人民防空法被踩踏了!
三、维权道路艰苦。
我们都是麻烦老苍生,花了一辈子攒的钱买了那个所谓的“地下贸易街”到如今产权没有,连个说法也没有。
如许的事谁会管?弱势的业主该怎么办?
期看列位帮帮出出主意,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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