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包拆造罐厂厂长赵明利和副厂长陆玲联手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安设抵偿费110余万元,那笔钱做为年末奖分给了该厂中层以上干部。今天(13日),二人因私分国有财富功和调用公款功获刑5年半和1年。
检方指控称,原市劳动局曾出台规定,吃亏的国有企业,能够在企业内部成立再就业办事中心,各再就业办事中心能够成立劳务差遣组织,采用、安设下岗职工,根据劳务差遣组织的人数,由市劳动局拨付费用。操纵该项优惠政策,1998年至2003年,包拆造罐厂先后成立了北京包拆造罐厂再就业办事中心及北京梦园四海劳动办事社。通过那两家单元,赵明利和陆玲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下岗职工生活费及安设抵偿费110余万元。随后,二人伪造职工签名,又把那笔钱从梦园四海劳动办事社的账上转至工场,此中61万余元发放给中层以上干部当做资金补差和年末奖,另一部门退还了职工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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