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哈尔滨南岗区人大常委会):
我喊付忠环, 现就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审讯员付文慧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向你们举报,请依法查处!
付文慧在审理刘依航(未成年人,监护人:付忠环)诉哈尔滨铁路房建置业集团、哈尔滨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抚恤金纠纷一案操做中,违法事实如下:
一、付文慧滥用权柄、徇私枉法,在合议庭另两名审讯员缺席的情状下,擅自决定不法开庭,诡计为被告谋取私利。
付文慧声称已与被告做好沟通协调工做,让检举人于2017年5月3日到南岗区法院签定调和协议,但检举人参加后发现,被告底子不附和调和。
在本案合议庭另两名审讯员缺席的情状下,付文慧竟然滥用权柄,不法决定将调和改为开庭,严峻违背《民事诉讼法》。
此案并不是简易法式审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讯员、陪审员配合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讯员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法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讯员一人独任审理。,
二、和被告通同一气,在量证早已完毕的情状下,不法容许被告提交未经量证的证据,严峻违法。
在2017年5月3日的违规庭审中,在检举人代办署理律师不在的情状下,违规承受被告提交的关于金涛和李青的证人证言。
根据相关法令,因为两证人未出庭承受量证及未在第一次庭审中出示该证据,该证言不具有法令效劳。而付文慧明知故犯,当场承认其合法性、实在性,让检举人量证,并声称仅是个笔录,哄骗检举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三、当庭颁发对原告倒霉的倾向性言论,并以判检举人败诉威胁检举人承受其调和。
自2016年9月30日立案之后,在现场调和和德律风通话中付文慧已屡次颁发倾向性言论,要求原告撤诉或做出让步来达成调和协议,声称假设调和不成她将下发驳回判决。
付文慧的行为已严峻违法!
四、付文慧审理本案已严峻超越审限,且为了遁藏惩罚,造造虚假素材。
自2016年9月30日立案,到2017年3月31日第一次开庭就已经6个月,中间仅有在2016年12月3日要求我们两边到法院调和。
截行今日,此案已经长达8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通俗法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状需要耽误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能够耽误六个月;还需要耽误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付文慧已严峻违法。
在2017年5月3日的违规庭审中,付文慧告知检举人,两边都要向法院递交一份申请调和的申请,并让检举人在上面签字。过后,检举人才回忆起,下面的日期不是5月3日,而是3月17日。她在为本身的超时限办案造造虚假素材。
以上事实展现,付文慧在办案过程中滥用权柄、徇私枉法、搀扶帮助被告强加进不法证据、造假的法令文件不只违法,以至已涉嫌立功!检举人现实名举报,期看依法查处,并申请查询拜访付文慧能否涉嫌收受行贿!
附:证据目次清单
举报人:付忠环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