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交警!你们是执法者仍是老苍生钱的匪徒!!!
时间: 5月10号早上9点10分
地点: 杜甫江阁斜对面九月影像
工作颠末: 我将本身的车停在我的摄影工做室门口
可能过了10分钟摆布闻声楼下隔邻老板在喊有差人抄牌
我立即下楼,下楼的时间在3秒以内
于是我表达立即上楼拿钥匙移车
上往拿完钥匙下楼不超越5秒时间
罚单已经贴上 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交警的车已经开走了
至始至末交警未与我有任何交换,关于我的往拿钥匙筹办移车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反响
《交警执勤执法工做标准》中明白规定:
查处违法泊车操做规程
一、查处灵活车违法泊车行为应当利用拍照、摄录设备、清障车等配备。
二、发现灵活车违法泊车行为,灵活车驾驶人在现场的,应当责令其驶离。
之后我打德律风往长沙市公安局交通差人收队天心大队赞扬科反映情状,接线的女警官要我供给开罚单的交警姓名,我根据罚单上面的名字报过往,她说她们那边没有那小我,因为罚单上交警的签字潦草(附图),
不晓得是公仆的文化程度有限仍是有意随意乱写的名字,于是接线的女警官因为我无法供给交警的名字那个问题对我的立场也极度恶劣!!!!
做为交通执法者执法者关于今天那件工作的处置能否我能够理解为要钱不要脸?能否执法者穿上一身礼服就能够无视任何人?能否他身上被付与的职责除了钞票能够处理就没有其他的路子了?长沙交警!你们是执法者仍是老苍生钱的匪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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