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大人的目光与小孩目光不样吧,做为一个妈妈,一个过来人,觉得选轩轩会比力幸福,理由如下:
1.轩轩身体更巩固,更安康;诺一身子比力消瘦,看上往体弱多病。
2.轩轩爱食,凡是爱食的人城市做饭,或者喜欢学做饭,有个会做饭的老公幸福。
3.轩轩心理程度好,性格乐看,聪明;诺一觉得比力抑郁,经常异想天开,睡眠量量差,看他黑眼袋好大。
4.轩轩干事有拼劲,能对峙到底,未来事业不会差;诺一干事无恒心,刘烨让他找村长的使命卡,他找了几秒种就说找不到了。
5.轩轩关于喜欢的情面愿付出,并处处为喜欢的人干事,固然是小事,但很专心,并且当“将来岳父”角逐时特殊负责加油,以至下场帮手,爱屋及乌;诺一对炎天立场不敷轩轩主动,觉得炎天主动多一点。
6.邹市明比刘烨更会为人处事,不单对本身儿子好,对他人的子女也很关心敬服;刘烨觉得比力自我,比力无私。做邹市明的儿媳应该会被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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