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高淳区卫健委高淳中病院公开雇用高条理人才,我根据雇用规定,所有申报素材齐全,于2020年7月11日上午通过指定邮箱递交病院,但病院却片面取缔我的申报资格。我找病院交涉,病院说我的年龄不契合前提。但在此次雇用中消化科冯永波同志也超龄,病院给的阐明是他是上级特批的。阐明在此次雇用之前病院就确定了雇用人员,为什么雇用的人员几乎都是高淳中病院的医生?其学历职称设置的如斯清晰?事实上高淳中病院的社会公开雇用是根据单元部门职工量身打造雇用前提,等额指定雇用人员,然后打着公开雇用的幌子,使部门人员冠冕堂皇进编。向高淳区卫健委举报,高淳区卫健委工做人员回答,高淳区都是那个规定,契合202030号文件,完全合法合理。事实上在近期高淳区卫健委组织下的屡次社会公开雇用都是如斯情状。
2020年11月2日带着书面素材向高淳区纪检委举报,门卫不让进往,拨通纪检委德律风,阐了然情状,然后德律风递给我。我向接我德律风的女同志阐明此次高淳区卫健委高淳中病院公开雇用违规情状,那位女同志要我往高淳区卫健委举报。我说已经向高淳区卫健委举报,高淳区卫健委回答是合理合法的。纪检委同志说你向我们反响,我们仍是反应给高淳区卫健委,回绝承受素材,并挂断德律风。莫非高淳区纪检委就是如许看待举报人?就是如许的处事风气?
南京市高淳区卫健委和高淳中病院以如许的体例停止社会公开雇用高条理人才实的合理合法?能否有内定之嫌?期看您们能赐与查处,庇护社会公开雇用的公开、公允、公允性。做为相关人员能否违背了国度公事人员操纵权柄渎职、渎职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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