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网友: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我为事业单元工做人员,但妻子务农,目前我们育有一女儿,本人共有两姐弟(两姐弟含本人,在我之上有一个先本性高度残疾的姐姐),姐姐年届五十,不克不及婚嫁,生活不克不及自理,属于只能末生养老家中的那种。根据2014年湖南省出台的“零丁”政策,我是不成以生育二胎的(已征询过本县以至省计育行政部分,他们说我们那种情状只要省里修改政策才能够生育二胎)但我们认为我省的“零丁”政策明显不合理,如父母生育的小孩中经判定为残儿的话,尚且能够生育二胎,但“零丁”政策中我们那种情状为什么不成以界定为“零丁”?“零丁”的施行是考虑到了一部门子女难以担任养老重任的人群,那是寡看所回,是计育政策科学合理的延伸。但我们的情状比“零丁”还要冗杂但却无人存眷?若干年后,我的女儿何以承担得起抚育五个白叟的使命???我们的情状固然特殊,但也并不是个例,据初步统计,我县那种情状的就有多例。因为“零丁”政策的偏颇,我们都被拒之于了生育二胎的大门外。鉴于情状的特殊性,我们向各级计育部分申述过,也向省政府征询过,但都答复不契合再生政策。我们认为2014年湖南省的“零丁”政策是明显欠周全的,以至是相矛盾的,因为任何一条政策的造定都必需是以报酬本的,公允公允的,而不是为了逃求形式上的轨制健全。我其实不想在若干年后举家移至敬老院,更不想改日鹤发苍苍之际饿死家中。敢问列位网友,身边有没有我们那种特殊的家庭?假设有,我们该怎么办?请不异遭遇的家庭相联络,我们一路问政“零丁”政策。本人联络体例:13637394261 电子邮箱:2277381747@电话.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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