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说,我姑的女亲家曾经对我姑说,咱在孩子上小学之前一人三年,你头三年我后三年,到了小学,就不消你管了,接送都是我的。
然后我姑一肚子气,但我姑亲家因为仍是在工做中,还得两三年退休,而我姑其时退休了,所以她那么提议也没大弊端,只是有点掉臂他人感触感染。
我们那里支流是典范嫁娶造婚姻,女方要么啥也不管,全数了回男方管也合情合理,要么管了到年三十也得回本身家过,而男方父母到小家或往男方父母那里过来一路过元旦夜。我姑像曲婆团说的那样“爱女儿”,所以承受了,一肚子气也承受了。
但当地社会现实是就像曲婆们说的不爱女儿那样,绝大部门女方父母把带孙的活全踢给了男方父母。因为女方父母晓得,女方父母即便带,付出了也享受不到像男方那样的嫡亲之乐,姓氏传承回本身家,过年过节跟小家过等那种精神利益一般得不到,并且孩子大一些,男方父母大都就来摘果子,就是现代城市民谣说的“爷爷奶奶来赏识,外婆累死在菜市场”。
顶多是女儿女婿“愈加孝敬”,初二走娘家的时候多带点礼物罢了。所以大大都女方抉择一起头就不带,并且我们本地风俗默认男方儿子不克不及帮带,那就男方父母带(不是婆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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