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少女古丽不胜被强迫卖淫,跳楼后到渝北区公循分局龙溪派出所报案。但卖淫团伙与所里的民警有连累,派出所副所长竟碍于同工作面,纵容偏护立功分子,放纵该卖淫场合陆续营业。过后,别的两名被迫卖淫的少女还遭立功分子轮奸暴打,丢弃在荒野。
近日,九龙坡区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功判处龙溪派出所副所长曹振华有期徒刑5年。
辖区色情场合 民警当“靠山”
李开,南岸区人,初中结业后不断在家待业。
法院查明,2005年4月,在渝北区公循分局龙溪派出所民警陈进的搀扶帮助下,李开在龙溪派出所辖区内创办色情场合,取名“宏盛休闲中心”(以下简称“宏盛”),招揽妇女卖淫投机。李开的表弟李青邀约一伙社会无业人员来“看场子”。
“运营”一段时间,李开等人觉得,与其在家等卖淫者上门,不如主动“挠”几个回来。2005年6月至7月间,李开、李青等人先后驾车至铜梁县、九龙坡区、涪陵区、四川省广安市,以嫖宿为名将古丽、露露、瑞瑞等7名女子骗上车,强行押回“宏盛”,摘取殴打、威胁、限造人身自在、拍摄赤身录像、笔录家庭成员信息等手段强迫她们在“宏盛”卖淫。那些受害女子中,年龄更大的23岁,最小的只要16岁。
少女跳楼报案 副所长不管
2005年7月10日上午,古丽因不胜忍耐熬煎,跳楼后到龙溪派出所报案。值班副所长曹振华便安放部属民警查办。第二天,办案民警告诉曹振华,“宏盛”与所里的民警有关系,问他怎么办。“你们本身摆平此事。”曹振华丢下如许一句话。
“摆平”当事人后,李开向曹振华送上感激费2000元,“宏盛”仍陆续营业。
2005年7月25日,从广安被绑架来“宏盛”的少女露露、瑞瑞,不肯卖淫猛烈对抗。李开指使李青等十人屡次对露露和瑞瑞“用刑”———竹签扎手指、烟头烫身体、暴打、东瀛刀划背、伤口上撒盐等。在三天两夜里,瑞瑞被十余人强暴,曲至不省人事。
7月29日凌晨,露露和瑞瑞被一阵暴打后,放弃在一偏僻农村。当天凌晨6时许,被一位的哥救助。
其后,李开及其团伙成员落网并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