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某个我熟悉的女孩就要分开那座城市,往感触感染湖南边境小镇,往圆一个她与我都曾经憧憬的梦想。只不外,我为了某些诱惑而留下;她为了某些诱惑而分开。
我喜欢玫瑰,因为它的红艳能够塞进面团烤成我钟爱的玫瑰饼(鲜花饼),而那种红色:纯厚。掰开像极了我习用的高脚杯里面的云南干红。
女孩的心爱,不是锐意的粉饰,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总把每日心爱的内衣小褂掀出来给我看,无外乎是什么小狗小猫之类的卡通外型。
我习习用香氛,无论是通俗的吉列,或是晚间的BOSS,或是夜场的ARMANI。那份香气包裹我的全身,有时以至令某些低俗的女人承担不住而背地里夸饰的离间。但有人不是如许,她默默的赏识,赏识我于腕间,颈下,耳后淡淡飘来的一种气氛的调剂。
关于日常用品,看着你桌上的那一瓶瓶,一罐罐,我晓得,那都是你的喜欢与不喜欢。
而我的皮肤之好,也屡次令你“不屑”,一年四时,只是一瓶通俗的爽肤水;到了某地,要见某人之前略微的擦拭一下。
你我的包包里面都有好多他人没有的“必须品”,只不外,我抉择最小的包拆和最多的用处…
那不是怪癖,是对本身的过火庇护。
深夜,一座城市的西北两头,除了电信号,还有德律风线的相连。
默默的陪着,默默的聊着,只因为是互相的相互。
大唐宫闱深处是未央宫。那是皇帝谬爱的根源。
今辰,你我的未央守住的是城市中的那汪碧水…
夜的浓,让立交桥下的灯光撕得破坏,花朵的廉价。让每一位旅人萌生莫名的兴奋,那时候,只是一束百合,一块钱或者是一块五,大多是20收,点缀了那剩下的空间。只是遗憾百合不克不及像玫瑰一样榨取汁液和着蜂蜜为本身所爱的你涂抹那片香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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