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劳任怨20年,竟然落进黑名单,如近期遭解雇,我该若何应对?请列位伴侣帮
本人89年进进某报社工做,现在报社负载累累,裁人政策势在必行,本人不幸落进黑名单,深受冲击。
20年以来,本人关于工做任劳任怨,从无犯错,看待单元给本身的不公允待遇也从未表达过一丝不满,只求有一个平平的生活。现在
我已年过五旬,极牵强的温饱生活竟然遭到了威胁。在那里,关于即将下岗的问题我不晓得用什么办法来庇护本身,请各人帮个忙,给个定见,在此先谢谢列位了!
情状如下:
1.本人89年进进该报社的发行中心工做(到至今根本处置体力劳动,所以薪酬较低,牵强庇护生活),不断到96年报社的“印刷厂”才与本人签定了“劳动合同书”(公章为报社印刷厂),合同年限为8年。合同到期后报社以及印刷厂就再没有施行过续签的政策,但是本人不断在报社发行中心工做至今。
2.按合同,按其时的口头声明,本人都应该享受该报社印刷厂员工待遇,但本人享受的既不是报社一般员工待遇也不是该报社印刷厂员工待遇,在后来补上的医保和社保后,本人除与同等合同的印刷厂员工工资少了1000余元外,还贫乏了住房公积金待遇。不断到2007年本人总收进才到达1500摆布,之前除97,98年(可能)有1200摆布以外都在900以下。做为中下层的工薪阶层,为了生活,之前本人从未计较过得失,从未犯错,只求一家温饱,平安然安。
3.如遭解雇,单元可能只抵偿我几万元就从此与我两清。到时,我能够提出单元抵偿我昔日的待遇问题吗?好比我少掉的工资与住房公积金。或者说,我如今应该怎么做才能够更大地庇护我本身的权益?恳请各人为我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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