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女,1982年生。
2年前,私刻公章操纵其所在公司名义与本人签定协做合同,骗取定金20万元以后随即消逝。
事发其时已经报案,上海徐汇经侦队正式立案侦查。
话说次公安机关,时至今日,2年过往,本人屡次德律风或当面恳求晓得停顿,负责此案的某女警官竟然寡廉鲜耻的说:“我们公安办案还需要向你们陈述停顿?”然后陆续拿着办公德律风家长里短的煲德律风粥。试问,我们纳税人的钱,养的就是如许一群炎天空调,冬天热气,无心处事,只懂享受的人吗?
是的,我们只是一介草民。公安办案,当然不需要向我们陈述。但是请问,做为报案人,我们有没有最根本的知情权?案件挈至今日已经2年,我们以至没有看到警方掌握立功嫌疑人!更不消说让他们供给案件停顿了。固然口口声声告诉我说,此人立功事实已经十分明显,案件类型也已经确定为合同诈骗。既然已经明白立功,为什么不尽快掌握行迹?早前我还能通过手机号码与立功嫌疑人获得联络催促其尽快还钱,但公安的怠慢,已经给了立功嫌疑人足够的时间转移资金并潜逃!
如今已完全无法联络到此人。
所以想通过收集,逃求列位大虾的搀扶帮助。
既然公安都已经食闲饭了,我只能通过本身微博的力量,逃求各网民的搀扶帮助。期看通过收集的普遍性,找到此女。将其绳之以法,使其得到应有的赏罚!
假设有熟悉此女或者相关知恋人,能够在此留言。
假设马文慧本人看到此贴,期看你回头是岸,尽快自首。
做恶之人必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日未到。
既然已经立功,就不要再抱幸运心理。
假设各人抱着和平处理的心态,我想工作不会太蹩脚。
马文慧:伴侣的德律风没有变,假设你看到此贴,期看你能够和她获得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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