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中心各级指导及新闻媒体沈阳市政府有关部分高敏(民)案赐与存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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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亚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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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敏(民)的问题

  1、 小我简历:我喊高敏(民)生于1929年11月15日,系沈阳电缆厂离休干部,现住兴城二四六病院。1947年元月参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十三兵团政治部任保镳工做,参与解放战争(之三大战争)辽沈、平津,南下打到海南岛,1950年参与抗美援朝,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部任保镳排长,1952年2月在战场上受伤回国,我曾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不成磨灭的奉献。在队伍犯罪3次并遭到奖励(有相关的证据及档案证明)

  2、 我的遭遇:回国后在陆军总病院医治3年,伤口不痊愈,腰椎结核,第五腰椎栓,做固定手术后,坐卧立动作未便,后因战伤未愈,又往普兰店荣校进修,于1956年分配到沈阳电缆厂人事处做干部治理工做,多年出处于战伤复发,伤情加重,招致多种疾病后遗症,如今仍然住院医治。如今已经86岁高龄了,仍然天生成活在痛苦之中,腰椎压迫神经,伤口痛苦悲伤难忍,通宵不眠痛苦悲伤不克不及进睡 ,整夜嗟叹到天明。1、2012年6月15日到单元诉求小我待遇问题,犯病后6小时才到沈阳市第8人民病院夺救,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形成房颤,心衰(有病院凭证)安起搏器花医疗费5.2万元,单元却只报销百分之七十,扣除一万五千余元不予报销。1伤残军人的护理费每月15元却是根据6元补贴的,其它的费用都没有,工资待遇没有按国度规定的政策兑现。3没有住房,在2013年8月动迁时,其时按建筑面积30平米房一次性给10.3万元,因住院医治已花光,如今连一间房屋都没有,终年以病院为家,每当春节时百口欢乐时,那个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奉献的老兵却老泪纵横、历来都没有指导慰问关心过他!我已走进90岁高龄之人,因为病魔缠身使我在精神肉体上十分痛苦。

  3、 我的诉求:请中心纪委指导对此案依法停止核查,对涉案人员依法停止责任追查,对受害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心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第3章第24条、第29条、第30条、第4章32条、33条、38条、第5章44条、45条、46条、51条之相关的规定,赐与合理的国度补偿,庇护国度法令的威严与公允,谢谢列位指导了!《本人可随时供给所有的档案及证据》,同时也请新闻媒体赐与存眷!

  4、 联络德律风:13514297906

  5、 联络人:高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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