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挣钱”就能够不要“诚信”的道德吗? 看罗乃军律师掉臂“诚信”

2年前 (2022-11-28)阅读2回复1
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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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为“挣钱”就能够不要“诚信”的道德吗?

  看罗乃军律师掉臂“诚信”道德统一案件事实的“十二说”

  更为希罕的是县、市、省三级法院五判两裁裁均获“赢”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最少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看的重要构成,是公民必需遵守的根本道德原则。做为律师,岂能在公家面前、在公堂上,为“挣一点白银黄金”,连做为人的最少道德掉臂呢?何谈“律师应当庇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庇护法令准确施行,庇护社会公允和正义”呢?看一下罗乃军那个律师,掉臂“诚信”道德,统一案件事实,统一罗乃军的“嘴”,竟然法庭上前后矛盾的“十二种说法”! 罗乃军不以掉臂律师诚信道德在法庭上 “说谎”而自责,还羙称是“职务行为”!

  2013年8月,因与陕西省秦峰建筑公司一路施工合同纠纷案,和陝西省康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乃军“接触”来,深感罗乃军庭上的种种“演出”,实不象一个耿直的律师。起首摘用“ *** ”, *** 中心、国务院明白涉法涉诉 *** ,行政部分不再受理,莫非做为律师,罗乃军不知打讼事在法院吗?以当事人名,给宝鸡市委、凤县县委指导写“诬告”我司“不实”的信,不知釆取什么“手段”,使前凤县委书记郑维国给法院“批示”(与中心有关规定相悖);我司刘司理回绝秦峰建筑公司摘取加大工程决算20万元,“回其所有”,并决然戳穿秦峰建筑公司虚假诉讼,也不知釆取什么“手段”,使凤县人民法院法官魏志雄,挺而走陷,胆大包天,公开销毁我司法庭量证过的55份50多万元证据,使其虚假诉讼无法得逞,把我司刘司理当做其违法做为的“绊脚石”。 2013年8月27日罗乃军以秦峰建筑公司本案第三个改换的代办署理律师,初次出庭,就不认可工商局营业执照上合法注销的我司司理刘春魁的合法身份(经县委、县府批准,依《企业法》规定,职工选举产生),曲到2016年8月31日,竟嚣张的在法庭上鼓吹:“下周五前我提交刘春魁不再具有本案合法资格的证据”(即2016年9月9日),迫使凤县人民法院法庭三次休庭(之一次是2013年8月27日上、下战书两次休庭),以展现他在县上有“粗腿”,我们公司司理的“命运”,凤县县委指导都和他们“沟通”。如实有如许“地下组识部长”的“串连”,就应为“ *** ”吧!不然,他们就怎能法庭上断论:“下周五前”“ 刘春魁不再具有本案合法资格”呢?(见凤县人民法院2016年8月31日法庭笔录。)为加速实现“刘司理下台”的目标,更是黑暗撑持,由当事人项目司理刘金虎台前演出,嚣张的十屡次在县、市法院法庭辱骂、威胁、威吓、抨击因为戳穿他们与法官勾结销毁我司证据的法官立功行为与向省、市司法与律协反映罗乃军的违规“行为”的我司年迈八旬刘司理,“竟敢告法官!”“竟敢告律师!”罗乃军站旁“默許”、“相助”,从未“制止”过。其次,罗乃军摘取“不承认”、“不认可”、“不是事实”的“三不”狡辩术,一个法式庭上,不提交一份证据,竟做出100多个“不”的狡辩(光有笔录可查的),使人觉得那是位律师在参诉呢?末使法院的一个判决有二十多处离奇“硬伤”。如“3”中包罗了“5”,以及当事人管帐杨天荣本人都认可是“本人”签的字,罗乃军矢口不移“笔体不像”,也被法官摘信一类的“奇葩”案例(将随后逐件送上“奇案共尝”)。为挣钱“扩展案源”,把前两任代办署理律师都附和原、被告能互抵的账务互抵,尽早息诉。罗乃军却以“另案”、“另一法令关系”,把一案酿成11案,扩展了他“挣钱”的“案源”,严峻的浪费了两边当事人的時间与司法资本。

  那个简单案情的根本亊实是:

  1997年元月,陕西省秦峰建筑公司承揽下凤县龙口村工程,与我司口头商定:用我司水泥予造厂楼板,折抵其承建我司龙口商住楼工程款。先后共用楼板269.22平米。后,其管帐杨天英,以查对账为名,没有给我司打条据,拿走此“收料单”后再无退回(我司赐与更大的相信)。另,秦峰建筑公司在承揽我司双石展汽锅房时用楼板94.97 平米(打有收料单3张)。两工程用楼板共计364.19平米,每平米32元,计11654.08元。在2004年后的两边“施工合同纠纷”案中,秦峰建筑公司曾附和“在商住楼总工程款中扣除”,且在凤县人民法院再审讯决书抵了工程款。后两边对那个“施工合同纠纷案”判决不平,都提起上诉,市中院发还重审,上上下下挈达十多年。

  2013年8月27日,罗乃军以秦峰建筑公司笫三代的代办署理律师走立即任的5年以來,将一个万把元诉讼标的楼板纠纷案,统一事实、统一证据、统一罗乃军的一张“嘴”,没有向法庭提交一份证据,就凭一个“嘴”,在屡次开庭中,先后做“十二种”前后矛盾差别的狡辩,致法院只得“围绕”罗乃军的狡辩“转”。更为希罕的是,县、市、省三级法院,先后做岀七个相关判决、裁定,均获“赢”!

  看!看看!!罗乃军的“十二种说法”:

  一说,于凤县人民法院2013年12月15日庭上首说:“龙口村工程和澡堂用的楼板,与秦峰建筑公司无关” (见凤县人民法院2013年11月15日庭审笔录15页);

  二说,“龙口村工程用的楼板款,从蔬菜公司商住楼工程总价款中间接抵扣。”2013年12月16日,秦峰建筑公司管帐杨天英在法庭上再次证明,认可是他从刘司理处拿走了龙口村工程用楼板的“收料单”,罗乃军在法庭上,当着管帐杨天英证言的面,只得变成上述“说法”(见凤县人民法院2013年11月16日庭审笔录16页)。

  三说,庭上承认,庭下翻供为“另案”。凤县人民法院2014年9月28日(2010)凤县法民初字0062号判决属“另案”---○一○判;

  四说,“面积无争议,价每平方应26元”。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庭查询拜访时,我司列出秦峰建筑公司龙口村工程与双石展汽锅房用我司楼板面积364.19平方米后,罗乃军称:“面积无争议,价每平方应26元” (见2015年6月24日宝鸡中院查询拜访笔录第9页)。、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宝中民二末字00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秦峰建筑公司用在龙口工地、双石展汽锅房的楼板,和本案无关。”----○二○判;

  五说,“秦峰建筑公司只承揽过龙口商住楼工程,除此之外,在凤县沒承揽过其它工程。”(见凤县人民法院2016陝0330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2页11-12行)依中院判“另案”,我司只得提起“另诉”,罗乃军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竟然法庭上公开说谎造假,称秦峰建筑公司连龙口村工程都 “没有承揽过”,就更谈不上用我司楼板了。凤县人民法院法院置我司当即举证:龙口村工程的施工合同承建方盖的是秦峰建筑公司公章掉臂,竟 然“釆信”秦峰建筑公司没有任何只字片纸可证的狡辩,离奇的驳回了我司诉讼恳求。--○三○判

  六说,“沒有提交供货清单”而承认(见宝鸡中院2017年4月10日庭审笔录)。在我司拿出龙口村工程的施工合同承建方盖的是秦峰建筑公司公章后,罗乃军在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知上述狡辩无法站脚,又耍出新招:明知管帐杨天英在凤县人民法院2013年12月16日认可将龙口村工程楼板“收料单”从我司处拿走沒打任何条据,而又狡辩说我司“沒有提交供货清单”而予承认;

  七说,“没有收货单原件,证明两边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已将上述票据的金额结算完毕收回”(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陝03民末346号民事判决书第3页倒9-8行):我司当即辩驳,既然狡辩“结算完毕”,为啥庭上还要讨价还价说每平方米26元(即“四说”)呢?为啥不拿出若何结算的成果呢?既然告我司“欠工程款60万元”,莫非你用“付现”给我司“结算完毕”了吗?

  八说,“收料单签名是明星建司任永发,主体错了,应告明星建筑公司”。(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5月22日庭审笔录)罗乃军,发现一份楼板收料单签名是“明星建司任永发”,如获至宝,一点概全,此份收料单仅占总诉标的5%,被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摘信,以“本院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联系关系性”而驳回我司的上诉---○四○判。

  事实是明星建筑公司是秦峰建筑公司八项目部的前身,人、财、物都是刘金虎私家的,工做人员打各类“条据”时,有用“秦峰建筑公司***”、“明星建筑公司***”,还有用“秦峰(明星)建筑公司***”,也有用“明星(秦峰)建筑公司***”。依主审法官吴成君说法释理指出,“应向明星建筑公司主张权力”的“指引”,我司提起向明星建司讨要楼板款。仍是罗乃军的代办署理律师,再看罗乃军若何演出。

  九说,“龙口村工程是由秦峰建筑公司承建的,并不是被告(明星建筑公司)承建,秦峰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能否挈欠楼板款,原告应当向秦峰建筑公司主张。”(见凤县人民法院2017陕0330民初字561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12-14行)此狡辩又获凤县人民法院摘信撑持,做出上述判决。---○五○判

  十说,“楼板是蔬菜公司建汽锅房供的原素材,不存在买卖关系。”(见凤县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1日庭审笔录第9页与2018年4月9日高院“听证”“辩论状”)

  十一说,“龙口村工程所用楼板款也应由该村承担。”(见2018年4月9日高院“听证”“辩论状”) .凤县凤州镇龙口村委会“证明”,“1997年秦峰建筑公司承建我村商贸小区工程建立,属包工包料工程。”“凤县蔬菜公司赐与的楼板,是秦峰建筑公司摘购,款应由秦峰建筑公司清还”。省高院裁“举证不克不及”----○六○裁

  十二说,“蔬菜公司与秦峰建筑公司的楼板和明星建司没有任何关系,属反复诉讼”。(见凤县人民法院2017年12月21日庭审笔录)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反复告状”----○七○裁

  “民法公则”笫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照---诚恳信誉的原则”。就凤县蔬菜公司赐与秦峰建筑公司364.19平方米的楼板那一纠纷,统一个罗乃军的“嘴”,先后就“倒”出 前后矛盾“出奇”的“十二说法”,实不知身为律师,把中华民族“诚信”的道德抛向何方!?更无法理解的是县、市、省三级法院的“五判、两裁”,跟从着罗乃军露骨的、没有“诚信”的味儿的、彼此矛盾的狡辩“转”,那是庇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吗?那是“庇护法令准确施行”吗?那是“庇护社会公允和正义”吗?

  以上事实,檀卷中全有证据可证。若有关心此“奇”案的新闻媒体伴侣、法令工做者、报不服的网友,来邮箱liu390213@163.com或 *** 936306717告知地址,即发索要判决、笔录、证据。

  凤县蔬菜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春魁(执笔)

  公司书记、副司理仰礼明

  副司理、管帐杜海林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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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灵幽梦
空灵幽梦
沙发
律师为挣钱弃诚信,行为不道德
3周前 (05-31 16:42)回复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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