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者: 无规律(niclu2003) 来自Tom论坛
共和某年某月某日,有大连人与南京人赛蹴鞠于南京,输。大连人安琦孙日鹏四更夜行,饮酒狎妓,轰动有司,巡捕拘之,言论哗然。
安琦者,大连人,幼习蹴鞠,司职门将,前朝廷蹴鞠教头米卢氏曾引为国门。少年成名,颇有积存,身段长大,远看有潘安之貌,且年少而多金,大连妓皆爱之,唤之白脸粉面郎君。
孙日鹏者,大连蹴鞠教头,专司体能。
琦与日鹏交好,每相约外出狎妓,琦成名早,多金,为人亦近豪宕,常买单,日鹏等喜之,引为良知。常数人携妓同宿一房,或同狎一妓,互称“战友”,以示同床战斗之意。
南京,六朝古都,烟花富贵之地;大连,古为苦冷之地,青楼酒肆之富贵远不及南京,故琦与日鹏相约,蹴鞠赛后外出狎妓。
大连虽输,然琦与日鹏游兴不减,待得四更,同业诸人熟睡,既外出觅欢,眷恋于青楼烟花之肆。有名妓房曰“嘉韶华夜总会”者,妓女如云,嫖客成行。二人喜,遂进,招妓女数名同饮。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二人虽与摆布妓女狎昵,游戏无度,犹感不敷,五更,各携一妓,回驿馆奸宿。
琦与日鹏欲四人同房共嫖,四栖四飞,美其名曰“共享”“4P”,且出手小气,妓女惊诧,不从。一妓遁词酒醒,引日鹏回住处嫖宿。琦怒,言嫖遍大连娼妓,白脸粉面郎君不曾有如斯冷遇,令解衣。妓曰:1500金,可干。琦曰:余嫖遍中国,未曾超越800金,脱!妓不从,琦怒,目眦欲裂。琦者,高9尺,身长大,霍然而起,妓女惧,曰:容我洗澡更衣。妓进浴,以手机布警讯,言被奸如此。巡捕出。
琦正张弓开箭,欲行霸王事,巡捕破门进,拘之。琦两股战战,溺,幸一丝不挂,未曾湿其裤。
日鹏与妓嫖宿于私宅,亦被拘。
大连,蹴鞠牛耳徐明之摘邑。事发,明惊且怒。急令游说公关。
大连蹴鞠势大,次日巳时,琦与日鹏得脱。其间关节,不成为外人道也。
有大连记霸,曰郝洪军者,亦不克不及公开包庇之,哀叹“潘金莲怎会举报西门庆”,曰“安琦完全能够说他们在一个房间里在议论中国足球出路、议论南京十运会筹办情状、议论张靓颖、周笔畅那些超女……”,哀其不幸,溢于言表。然此厮言“俗话说:当强奸不成制止时,那就把它当成一种享受吧!”,余大怒。此子道德无存,斯文扫地,本不敷为怪,然公开出此论调,宣扬强奸,实在恶劣无耻,下贱不胜。
余亦叹安琦,少年得志,立名立万,宝马轻裘,自谓貌似潘安,身手也颇了得,以我朝候补门将之职逢蹴鞠盛会曰世界杯者,战巴西国蹴鞠队于高丽,非常幸运。且其出自蹴鞠名门大连,拜在蹴鞠牛耳徐明门下,前途大好,位尊而多金。然其狂嫖烂赌,日就衰败,既贬于大连蹴鞠二队,又不克不及反省其身,反靠妓女立名,可惜,可叹。
以强奸之势,开霸王硬弓,嫖资不敷却欲强上之,可谓“妓霸”。
呜唤,一代妓霸,横空出生避世。
(前国脚安琦强奸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