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千七百三十七帖 读《三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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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凉皮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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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破万卷(5737)·《三妙传》

  《三妙传》,全名《花神三妙传》。明代白话才子佳人小说。最早见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刊刻的《国色天香》卷六。题“抚金养纯子吴敬所编纂”。吴敬所,生平不详。明代其他小说集《风流十种》、《万锦情林》、《花阵绮言》、《燕居条记》等,均收此篇。另有单行本,今存竹轩刊本,题“养纯子编集”,将原12则回并为六卷六回,回目与原刊回目大致不异,半页8行,行21字;白口,单栏,黑鱼尾。刊刻时间不详。

  内容评介:书叙元朝至正年间江南豪杰白景云(单行本改姓钱)与赵锦娘、李琼姐、陈奇姐爱情婚姻故事。略谓白景云于游乌山时见此三女,均欣慕于对方之芳颜丰摘,有眷恋意。白尾随至赵家,探听得赵有寡母在堂,李、陈为其姨表妹,为避兵乱借居其家。白遂租住贴邻之房,拜赵母为义母,经常出进其家,渐与锦娘通情,成欢好。得锦娘之助,先后又与琼姐、奇姐欢会。四人于月下定盟,常诗赋唱和,纵情欢娱。白父原为景云聘定曾总边之女徽音,总边嫌路远悔婚,景云之叔做主改聘李琼姐。奇姐于两臂刺字“生为白郎妻”,“死为白郎鬼”。当景云往荆州省亲时,四人合计预留婚书、聘礼以促陈母。有贵宦墨氏子遣媒求奇姐,陈母欲许之,奇姐闻而绝食,琼姐代为出示婚书、聘礼及臂上刺字,陈母本亦喜景云才貌,即使许之。后陈母病濒危,奇姐返乡探看,遭贼兵劫掠,自刎而死。徽音赋性贞烈,闻父悔婚,不从而绝食,其父依之,令其弟送往内地完婚,恰与景云相遇于途。景云敬其志节,其叔亦恐不纳将致争讼,景云即言明已另聘琼姐,徽音表达愿与并嫁,不争名次。及进城,闻奇姐之变,景云痛不欲生,经世人劝解,始成婚。后景云登高第,为名流夫,有三子,皆擢进士。

  本篇明显受《娇红传》影响,而无其蕴藉专一。写诸人慕才慕色,自主连系,但又必定多妻造。描写委婉细腻,形象较为生动,书中多处写及性行为,尚较委婉,惟衬着必定四人同床之乐,则较一般必定多妻造更趋低下而流于纵欲。篇名为“三妙”,系指赵锦娘、李琼姐、陈奇姐,但奇姐死难,而以徽音补。

  此书单行本与《国色天香》在清代同时被禁,别离见于道光十八年(1838)江苏按察使裕谦、道光二十四年(1844)浙江巡抚等设局收禁淫书书目和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禁毁小平话目。

  目录(据单行本)

  一卷 第一回 钱锦琼奇会遇 钱生锦娘佳期;二卷 第二回 饮宴弄月留连 钱生琼姐佳期

  三卷 第三回 钱生奇姐情合 四美联床夜雨;四卷 第四回 庆节上寿会饮 凉亭水阁风流

  五卷 第五回 玉婉卜缔姻㜕 锦娘割股救亲;六卷 第六回 奇姐临难死节 碧梧双凤和喊

  本篇运用传奇小说易于展陈的特征,尽量鼓吹男女在婚姻上的不公允思惟:须眉可多妻,女子却只能从一而末。那种思惟是明代后期封建社会现实的反映,在其时是很普及的。小说写得淋漓尽致,略无遮掩。明若水居士有《三妙记》传奇(戏剧),内容与此略同。

  评:江南豪杰白景云,乌山欣慕三女神。尾随赵认义母,得与锦娘私定亲。

  又识琼姐与奇姐,四人月下定盟姻。诗赋唱和纵情欢,历经磨练末成婚。

  慕才慕色自连系,但又必定多妻婚。描写委婉又细腻,形象生动又逼真。

  淋漓尽致无遮掩,流于纵欲多展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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