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辞欺世]少数从命大都

2天前 (11-29 01:27)阅读1回复0
路亚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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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前两天看了一部美剧《立功心理》,剧中涉及恋尸情结,让我突然对少数从命大都那个问题有了一些新的熟悉。

   起首要强调的是,本人绝对没有那种喜好,但是在看看此片的时候,我十分认同剧中阿谁恋尸癖嫌疑人的观点:“你们(所谓一般人)觉得那是反常,而事实上,那个行业(殡葬业)中良多人都有那个喜好!”那句话换个角度讲,就是大都与少数的问题。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因而我们经常报酬地对群体停止划分,并加以各类各样的标签。那个标签可大可小、可深可浅,权衡的原则全凭那个被划分出来的圈子有多大。当然更大的标签就是“一般人”,各人都趋附者众,更好挤进那个圈子永久不要出来;最可怕的标签,我不晓得,或许是“反常”吧,人人蔽之如瘟疫。不幸的是,如今那个词用烂了,良多人对不合错误就把那个标签往他人身上贴,目标可能不是冲击仇敌,而是标榜本身。至于像恋尸癖如许的人,可能连“反常”也不情愿和他站在一堆。

   其实换个角度根究,那不外是大都和少数的纷争。假设大都人都恋尸了,嘿嘿,那么不恋尸的人就“反常”了。推而广之,我发现古今中外、当今世界人类社会的矛盾几乎都是因为那个而起的。宗教也好、民族也好、性别也好,通盘都印证了天然界的弱肉强食原则。假设人类社会仅仅从群体划分而言,那一定是人少的群体从命人多的群体。当然,少数中间还有大都。例好像性恋亚文化群体,因为是“大都人”之外的一大群人,迫使良多世界闻名的医疗组织将其从“反常”的定性中删除掉,享受了与诸如变性人、恋尸癖等判然不同的社会待遇。我如果恋尸的,可气死了——你丫咋就“一般”了?当然要怪,也就只怪恋尸集团人员不敷,没有做大做强,尚不克不及在社会上产生足够的影响力,如此。

   我小我一贯主张,尊重人的个性开展。只要不损害别人、不危害社会,人的个性就应该得到尊重。当然,那明显是痴人说梦。现实的情状是,你只要跟他人纷歧样,你就“不一般”了。其实,每小我都有本身不克不及说出来的奥秘(至少我有勇气认可那一点)。那些说他人不一般的人,本身心里也清洁不到哪里往。

   爱因斯坦在1921年颁诺贝尔奖仪式上的演讲中曾经提到:“人们会清晰地觉察,同他人的彼此领会和协调一致是有限度的,但那不值得可惜。无疑,如许的人在某种水平上会失往他的无邪无邪和无忧无虑的心境;但另一方面,他却可以在很大水平上不为他人的定见、习惯和揣度所摆布,而且可以制止那种把他的心里平稳成立在如许一些不成靠的根底之上的诱惑。”领会爱因斯坦生平的人,必然对他的那一言论熟悉颇深。当然,除开他在物理方面的成就,根据世俗的原则,他也“不一般”。

   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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