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是谁说的来着?固然听起来混帐了点,倒还颇有点歪事理。人事能否如斯,尚不知。历数读墨客涯,我对书的豪情,竟贴切地合了那句古话。
名不正言不顺,给人的竟是莫名的快感。
念中学时,一切为着前途计,与文学有连累的除语文课本,均被列为禁书,民间自觉的“禁书运动”,不只没有起到什么效用,反而强烈刺激了我的读书欲看。整整和教师家人打了六年游击。那时常用课本的封皮夹了小说、漫画来看。以我其时造假的程度,绝无马脚可言。然而,站在讲桌上的教师总能垂手可得地发现些蛛丝马迹。临了,书本上缴,教师幸灾乐祸地扔下句:“别看你也一样盯着书,那眼神儿就不合错误,想蒙我?哼!”后来我画人物,不断在揣摩那两种差别的眼神,区别在哪呢?
最忘情时莫过搂着小台灯,窝在被子里,透过文字跟着前人痴痴笑笑,黯然神伤。小小少年的心里,发下宏愿:阅尽世间美文。
回想那六年,孤负了大好工夫,并没读几好工具。那些欠好的工具却为我修建了一个又一个缤纷绮丽的梦境。阿谁纯净少年人同化在日志中的读书条记,常因无法用言语表达对一部做品的喜悦,一遍一各处写着两个字“实好”。每次我翻看到如许稚嫩的字句总会赏玩不已,曲如吵嘴噙香。回味其时心境,几欲落泪。
读医科时,阅读根本自在。非专业的工具浸淫太多,一样被看做吊儿郎当。然而,毕竟能够名正言顺地携回一摞摞喜欢看的书,没必要受道义的训斥,心灵的熬煎了。闲书由“偷”上升到妾的地位。
那时更大患处在无钱购书。又不克不及指看公益性量的藏书楼常有更新。想看的书不想买,于是到书店“蹭”书成了乐趣。有些处所的书要有艺术地翻看才不致引起东家的恶感,有些处所但蹭无妨。歇息日,女孩子们都往逛街,我在书店一蹭就是一天,曲站得头昏目炫。日落黄昏后,才乐颠颠一步三晃地往回赶。
其时本有时机看大量的课外书,只是能够看了,反不爱护保重。我用那段时间熟知了各地扑克牌、麻将牌的弄法,并笨手笨脚地拿起织针,认实推了一阵子针头。
悠游数载,仿佛隔世。清点随身物品,书仍是我更大的负累。书的重量,让我对流落多了几许游移、恐惧。不得已间总要不断地挑选能够舍弃的册本。有趣的是,能够狠心扔下的,越来越的是文学册本。早年憎之如砒霜的课本倒始末留在了我的行囊中。那些课本自干事起就没利用过,正因没有利用的时机,某种水平上,也成了“闲书”,翻翻看看竟若甜泉般清醇、隽永。
有时想,书于我或者已经成了妻,每时每刻必不成少。只是欠缺了逃求它的激情,消除了领会它的妄想。闲暇时品一品,所得所失皆在心中。
“偷”必然比妾美?妾必然较妻强?显然不是。然而,获得的乐趣,殊不不异。偶尔,看书看得厌了,我会不由得驰念起那一段“偷”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