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3先圣造法实边安国君子小人各有所利

2年前 (2022-11-29)阅读3回复2最佳爬楼位置
路亚哦哦哦
路亚哦哦哦
  • 总版主
  • 注册排名7
  • 经验值281045
  • 级别网站编辑
  • 主题56209
  • 回复0
楼主

  《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3先圣造法实边安国君子小人各有所利

  题文诗:

  周书有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

  可袭伐也.土少人寡,民非其民,可匮竭也.

  地盘人民,故必相当.今边郡也,多害役剧,

  动进祸门.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

  无以复之,而民内有,寇戎之心.西羌北虏,

  必生窥欲,诚大忧也.百工造器,咸填其边,

  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其所以,固其内尔.

  先圣造法,亦务实边,以安中国.譬犹家人,

  遇寇贼者,必使长幼,羸软居其,中心丁强,

  武猛卫外.内奉其养,外御其难,蛩蛩距虚,

  更相恃仰,乃俱安存.诏书法令:二十万口,

  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世举,廉吏一人.

  羌反以来,户口削减,数易太守,十岁不举.

  当职勤奋,而不之录,贤俊蓄积,而不之悉,

  仕宦者也,无所觊看,农人无所,贪利是以,

  逐稼中灾,莫肯就外.古之理民,诱之以利,

  弗胁以刑.易曰先王,以省四方,看民设教.

  故建武初,始得边郡,户虽数百,岁举孝廉,

  以召来人.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

  廉吏也者,卅举一人,益置明经,百户一人,

  内郡人将,老婆占着,五岁以上,与民同均,

  皆得选举.又募运民,耕边进谷,远郡千斛,

  近郡二千,爵五医生.可不欲爵,使其食倍,

  贾于内郡.如斯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

  欲令无往,弗能行也.此均苦乐,而平傜役,

  以充边境,安国要术.民为国本,本立道生.

  【原文】

  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袭伐也。土少人寡,民非其民,可匮〔1〕竭也。”是故乡地人民必相当也〔2〕。今边郡多害而役剧〔3〕,动进祸门〔4〕。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5〕,而内〔6〕有寇戎之心〔7〕。西羌北虏,必生窥欲,诚大忧也。

  【正文】

  〔1〕“匮”旧做“遗”。

  〔2〕逸周书文传解云:“土多民少,非其土也。土少人多,非其人也。”又云:‘开看曰:“土广无守可袭伐,土狭无食可围竭。二祸之来,不称之灾。”’孔晁注:“政以人土相当为善也。”礼记王造云:“凡居民,量地以造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篇云:“量地盘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相当,则内能够固守,外能够战胜。”商子来民篇云:“处所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此食做夫五万。其山陵溪谷薮泽,能够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造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克不及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

  (袭伐:突然袭击,声功讨伐。)

  〔3〕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寡剧。”

  〔4〕史记赵世家:‘李兑曰:“同类相推,俱进祸门。”’

  〔5〕○铎按:“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与”犹“以”也,互文耳。

  〔6〕“内”旧做“门”。

  〔7〕管子法法篇云:“期于兴利除害。”治国篇云:“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全国之民回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进粟多,进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寡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倒霉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往,易往则上令不克不及必行;上令不克不及必行,则禁不克不及必行;禁不克不及必行,则战没必要胜,守没必要固矣。”盐铁论未通篇云:‘传曰:“大军之后,累世不复。”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城郭有宇而不实,边郡何饶之有乎?’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四年不登,五年复蝗,民生未复。”徐乐传云:“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看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埶也。”晁错传云:“陛下不救,则边民失看,而有降敌之心。”

  【原文】

  百工造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先圣造法,亦务实边,盖以安中国也。譬犹家人遇寇贼者,必使长幼羸软居此中心,丁强武猛卫其外〔1〕。内人奉其养,外人御其难,蛩蛩距虚,更相恃仰,乃俱安存〔2〕。

  【正文】

  〔1〕白虎通五行篇云:“丁者,强也。”论衡无形篇云:“身气丁强。”

  〔2〕吕氏春秋不广篇云:“北方有兽名曰蹶,鼠前而兔后,趋则跲,走则颠,常为蛩蛩距虚取甜草以与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尔雅释地做“邛邛岠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不恃仰人而食。”新书道德说云:“物莫不仰恃德。”论衡感类篇云:“功无大小,德无几,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

  (蛩蛩距虚:传说中的异兽。蛩蛩与距虚为相类似而形影不离的二兽。一说为一兽。)

  【原文】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边郡十万,岁举孝廉一人;员除世举廉吏一人〔1〕。羌反以来,户口削减,又数易太守,至十岁不得举。当职勤奋而不录〔2〕,贤俊蓄积而不悉〔3〕,衣冠无所觊看〔4〕,农人无所贪利,是以逐稼中灾,莫肯就外。古之利其民,诱之以利,弗胁以刑〔5〕。易曰:“先王以省方看民设教〔6〕。”是故建武初〔7〕,得边郡,户虽数百,令岁举孝廉,以召来人。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8〕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9〕,内郡人将老婆来占着〔10〕,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又募运民耕边进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医生〔11〕。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12〕。如斯,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行也。此均〔13〕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正文】

  〔1〕“诏书”以下,文有脱误。按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幷有戎狄者,亦举二人。帝认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戎狄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幷、凉州,户口率少,边役寡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蛮夷,以报酬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俞樾云:‘依文诠解,亦自可通。后汉书丁鸿传:“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又和帝纪:“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是汉造举孝廉,内郡与边地差别。此文则合并言之。“诏书法令,二十万口”,此以内地言也;“边郡十万”,此以边地言也;其下云“岁举孝廉一人”,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如别离言之,当云“诏书法令,郡国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则文义自明矣。“员除世”句,“世”乃“三十”二字之误。“除”疑当为“际”。淮南原道训:“高不成际”,注曰:“际,至也。”“际”与“至”一声之转。以“际”为“至”,盖 *** 语。“员际三十,举廉吏一人”,言满三十员,则举一廉吏也。下文云:“廉吏世举一人”,“世”亦当为“三十”。’○铎按:俞说是。“世”即“卅”之讹。说文:“卅,三十幷也。”述赦篇:“令世岁老古时一赦”,浮侈篇:“或丁夫世不傅犁锄”,“世”字误与此同。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那些科目,齐截由皇帝确定。根据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

  〔2〕毛诗卷耳序云:“知臣下之勤奋。”汝坟郑笺云:“贤者而处勤奋之职。”

  〔3〕“不”字旧脱,据程本补。新语术事篇云:“道术蓄积而不舒。”吴越春秋:‘伍子胥曰:“平王卒,吾志不悉矣。”’

  〔4〕汉书杜周传云:“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医生也。”说文云:“觊,●幸也。”小尔雅广言云:“觊,看也。”

  〔5〕“利其民”之“利”当为“理”。理,治也。襄廿六年左传云:“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铎按:“利”当为“造”,涉上下文二“利”字而误。“造”本做“●”,故与“利”恒相乱,边议篇:“易利御寇”,旧讹“造”,卜列篇:“奉成阴阳而造物”,旧误“利”,其比也。“造民”与篇首“造国”义近。书吕刑:“折民惟刑”,一做“造民惟刑”,陶潜四八目引同,此古言“造民”之证。

  〔6〕看象辞。(先王效法此德巡视全国观察民情,设立教化)

  〔7〕后汉光武纪元。

  〔8〕○铎按:“世”当为“卅”,说见上。“人”程本做“又”,讹。

  〔9〕○铎按:上文“边郡举孝一人,廉吏卅举一人”,皆言口率,不言其秩,疑此“百石”当为“百户”,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所谓权宜之计也。

  (汉代察举中的「明经」科,是最重要的特科之一。「明经」就是通晓经学。秦朝就有此科,到汉代地位起头凸起。所谓「经」,原指先秦典范,自从汉武帝爱崇儒学,「经」就专指儒家典范了。其实,察举各科都有经学内容,被举者也要熟习经学;把「明经」挺拔为一科,阐明经学在汉代政治上地位之重要。汉代的读书人无不自幼苦读经书,目标都是为了应举、进仕。)

  〔10〕“占”旧做“召”。史记田叔传云:“因占闻名数,家于武功”,索隐云:“言卜日而自占着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流民自占八万余口”,颜师古注:“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闻名籍也。”二家说“占”字各别,颜氏得之。○铎按:小司马以“家”为“家口”亦误。说文:“家,居也。”言居于武功也。列子天瑞篇:“国不敷,将嫁于卫”,家、嫁古字通。

  〔11〕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九级,五医生。”

  〔12〕“可”疑“其”之误。“贾”读为“价”。墨子号令篇云:“牧粟米布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曲其贾,与仆人券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赏之。又用其贾贵贱几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功人者,以令许之。”此文本于彼。

  〔13〕“此均”二字旧倒。

0
回帖

《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3先圣造法实边安国君子小人各有所利 相关回复(2)

雨夜清寂
雨夜清寂
沙发
潜夫论卷24实边诗解3先圣造法,君子小人各有所利。
15分钟前回复00
静看流年逝水间
静看流年逝水间
2楼
先圣造法实边安国,君子小人各有所利,此言周公制定礼制用以巩固国家安定人心另大小圣贤亦各自得其所。
14分钟前回复00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