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贪腐无功论”
做者: 孙庆余(资深政论家)
转载自: 2008-12-15 《苹果ri日报-论坛》
扁案告状后,过往一些号称“人权律师”的人,纷繁舍弃原则,变身贪腐辩解士,指检方“证据微弱、押人取供”、“政治献金不构成立功”。而法官更间接,痛快当庭“无保释放”,让力能绑架民进党、造造社会骚动、威胁并损害同案被告及证人的全台湾更大亡命之徒陈水扁恶虎回山,陆续荼毒生灵、歪曲司法。那些法界行为都在强化一件事,“贪腐无功论”。
检方证据微弱吗?洗钱证据是瑞士官方及艾格蒙组织等最有国际公信力的第三方供给的;贪污证据是陈镇慧随身碟无意泄露的;陈水扁也认可做了法所不容的事并报歉。检方办案是先押人后取供吗?恰好相反,是先有证据再押人。因为不如斯不敷以说服社会及破解陈水扁设下的重重障碍。检方面临的几乎是史上最有权力、最狡诈的立功集团,不但民进党是它的人肉盾墙,蒙昧的阿扁撑持者更成为引发暴动的更大火药库,而火把正在陈水扁手上。
政客仍睁眼说瞎话
事实上,证据是会说话的,全台人民都看到也认清了证据,只要一些睁眼说瞎话的政客、律师、名嘴看不到,还拼命在鸡蛋里挑骨头,用一些微不敷道的瑕疵来否认证据(那喊做“一叶蔽目,不见泰山”)。至于把贪污索贿、盗卖“国度”资产的犯警所得称为“政治献金”,实亏那些“人权律师”及“正义人士”说得出口。阿扁及吴淑珍日常是什么行为,你们没传闻过吗?企业人士连续不断指证是“佣金”而非“献金”,你们没听到吗?
看不到及听不到是假,为了天天几千元节目谈话费而昧着良心,或基于贪腐共犯构造(族群)的兔死狐悲心理而择恶刚强才是实。“党外”时代什么“正义、清廉、朴实”,包罗台湾人的传统美德及人权原则,全数跟着扁案一路沉沦、一路陪葬了。那些人沾沾自喜于萤光幕前的演出,那种自甜出错的集体自sha杀比二二八事务的蒙meng冤被bei杀还更悲苦、更不值得!
许多绿营人士,出格是独派,常自认差别于中国人,并对中国人习气极度鄙视。然而,扁“政府”八年执政表示出的绿营习气及政治惯性,恰是最典型的中国边境风气(日底细理学称为“闽南财格”)。王亚南的《中国权要政治研究》慨言一部中国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仕进被看做发家的手段,“做大官发大财,做小官发小财”,所谓“千里为官只为财”。台湾人何尝不如斯?《儒林外史》及《官场现形记》种种,尚不敷以描述扁“政府”时代台湾人的官迷心窍,以及一旦“承受恩宠”,连心都卖给阿扁了。
那完全契合中国官场的“觅租理论”。坚称阿扁“无功”或自甜被阿扁裹胁的人,不是源自中国传统政治缜密的人身依附关系,就是底子不认为贪污有功。然后者则是台湾边境兼长久被殖民开展出来的性格。
西办法庭要求诚恳
西方人强调“越大的权利,越大的堕落,绝对的权利,绝对的堕落”,西办法庭严厉要求诚恳(对圣经宣誓就是要求诚恳),只要一被指证不诚恳,几乎就决定败诉。而阿扁全然不诚恳及不悔改,竟仍有那么多政客、律师、名嘴挺他,还有法官当庭无保释放(无异奖励陈水扁的不诚恳,让他将来骗人更如虎添翼)。绿营以美国严厉司法原则要求台湾检方,却不以美法律王法公法庭的道德原则要求阿扁,那只会强化“贪腐无论功”!
扁案告状后,许多律师、名嘴仍在媒体上为扁贪腐辩解。图为电视台人员持扁加涉案看板。 法新she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