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你敢为泥石流中双亡夫妻和无家可回儿女
买单吗?
2011.9.19华商报A7版中有关“夫妻睡梦中被塌方掩埋,所幸一双儿女被胜利救出”一报导背后的的事实本相(此灾难发作在2011.9.17晚,宝鸡市金台区罗家塄村五组一王姓农户家
1.华商报报导:“就在事发前非常钟村里巡查干部曾踹铁门上墙查看该户人能否按要求避险疏散”
请各人帮手阐发,假设实如报导所说他们曾经踹大铁门,那么其时家中有四口人(父母,一14岁男孩和一12岁女孩,四口人均为没有任何残障问题的一般人)而且两孩子早已移住在靠近大铁门的客厅中,那么请问他们怎么可能全然不知,一点声音都没闻声?????
我们如今假设其时情状实如他们所说踹过大铁门并且还曾上墙查看,那么他们为什么在明知家中有人的情状下,未将人员全数平安撤出房屋就就单然离往,在那种情状下他们能否能够分开,他们分开的那种行为能否是把政府交给他们的防灾工做当做走过场,把农人群寡的生命财富平安当儿戏。
2.华商报报导:“塌方时间是9月17日晚10时30分。”但是根据大秦网中新网西安9月18日电 (冽玮 张一辰)记者领会“其时塌方时间是17日23时40分”,那么请问华商报记者孙元华,那个事发前非常钟到底是17日晚10时30分仍是17日晚23时40分,那么请问华商报记者孙元华灾难发作时你能否在现场????你能否晓得其时的实在情状????假设你不晓得实在情状你能否在报到前询问过遇难者家属以及左邻右舍其时的实在情状????假设在不晓得实在情状的前提下你就随意报导,那么请各人说句公允话,如许的记者是不是一个合格的记者???如许的记者能否还曾有职业道德???
3.华商报报导说:“出过后村干部和村民四下查看,突然听到王某家有小孩的唤救声。”假设实如华商报记者孙元华所报导,那么其时村干部应该在现场或现场四周,但是据遇难者的孩子切身履历后所讲,事实是:“当泥石流将房屋冲塌后,泥石和杂物将小女孩的脚砸伤,小女孩在痛苦悲伤中惊醒后匆忙喊醒睡在身边的哥哥。那时两个孩子在惊慌中高声唤救,哭喊。随后闻声赶来住在隔邻的伯伯,表兄和邻人们撬开窗户将孩子胜利救出,请问华商报记者孙元华其时你能否在变乱现场????你能否看到孩子是被谁救出????假设你不在现场,你能否曾确认你所报导的动静能否失实?????
请问华商报,你能否敢为泥石流中的亡灵和无家可回的两个孩子善后???假设不敢,就请你报导事实
恳求广阔网友和各界爱心人士为亡灵和无家可回的孩子转发此帖,让事实重见天日,我们在此跪谢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