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何其宽,人世何其冤!——我拿什么来挽救你,我的亲人

2个月前 (11-30 05:49)阅读1回复0
路亚哦哦哦
路亚哦哦哦
  • 管理员
  • 注册排名7
  • 经验值116745
  • 级别管理员
  • 主题23349
  • 回复0
楼主

于09年11月10日04时22分,107国道辛安渡路口,发作了两辆自卸车逃尾变乱,我的爸爸,在那起事 故中永久的走了。

   事发后,交警9点半摆布给我爷爷德律风通知:我爸出车祸,人已灭亡,请立即赶到工具湖交警大队, 当我爷爷11:30赶到交警大队时,已下班,比及下战书3:10上班,交警说:“凌晨4点22分接警,4点25分 赶到现场勘察,我爸的尸体躺在右边的人行道上,车已跌进右边水沟,前车已被碰过中心线,据交警问 前车司机,他说,他在等红灯,我爸碰上往的。 .据我的爷爷,一位驾车多年的老司机的体味揣度,当 时前车是空车,我爸是重车,重车在空车的后面是跟不上的,据武汉理工大学车辆手艺司法判定所的技 术判定陈述:变乱现场我爸的车留有20.6米的造动踪迹揣度在距信号灯50—70米时有一小车在超车道上 超我爸的车,空车紧跟在小车后面超,那时信号灯由绿变红小车立即停在超车道的信号灯泊车线,紧跟 在小车后面超车的空车快速驶进主车道告急泊车,但其空车后面灯光及反光系统无效,使我爸措手不及 形成变乱的发作!

   专家对那起变乱的车辆判定成果是,他的车后面的灯光和反光系统无效,不克不及称心利用要求!!!

   对方的口述,无疑是要将我家推进深潭,他只是凭一个无求对证,欲将那件事订为一个只受轻责; 而交警的现场勘查是第二现场!也非第一现场!“因为空车已被碰过国道的中心带”。那对我,对我的家 人是何其的不公。我爷爷奶奶已至六十,而我,只是一个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家里还有个年仅一岁的小 妹,以后的生活,我们将若何自处,可他,凭仗家里的关系,仅仅是承担30%的责任,我又何处说理?!

   我拿什么挽救你啊,我的亲人!!我以后的漫漫人生路,末的,该何往何从···我如今更大的心愿 是期看列位好意人能帮我们找到那位小车师傅!也期看列位网友给我们公允的评论!!!

0
回帖

马路何其宽,人世何其冤!——我拿什么来挽救你,我的亲人 期待您的回复!

取消
载入表情清单……
载入颜色清单……
插入网络图片

取消确定

图片上传中
编辑器信息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