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极端政法老赖们在放尽中法律王法公法治的血!2/2
河南的极端政法老赖们在放尽中法律王法公法治的血!2/2
中国冤民:李博振
下半部门
六.商丘市中级法院疯狂踩踏法令和人权的极端司法老赖行为:(1).2011年10月17日我和父亲拜托亲属通过宁陵县法院向商丘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为避免商丘市中级法院擅自窜改我们的上诉状,我和父亲在各自上诉状的每一页的页码处都按了指印;为了避免商丘市中级法院不法褫夺我们的举证权,我和父亲在各自上诉状的注释中都附带向商丘市中级法院提出了申请证人出庭、笔迹判定和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等十多份申请。2012年元月6商丘市中级法院在宁陵县法院开庭。起首由我父亲陈说上诉理由,之后,我起头陈说上诉理由,但审讯长赵宇明却一再不法打断和骚乱我陈说上诉理由,我的陈说曾一度中断,后经困难的据法据理力争之下我才陈说完填补上诉状的另六点上诉理由,我拜托的辩解人我姐李红梅也宣读了辩解词(我姐李红梅在移交给商丘市中级法院的辩解词每一页的页码处都按了指印)。随后审讯长赵宇明在对我和父亲在上诉状中提出的申请调取证据及证人出庭做证等申请充耳不闻,不让我和父亲举证,不组织法庭争论,不让我做最初陈说,也不让辩解人陈说最初辩解定见的情状下,即让司法差人把我和父亲带回宁陵县把守所,闪电般地不法末行了庭审,事实上间接取缔了“法庭查询拜访”、“法庭争论”、“当事人最初陈说”那些庭审必有的全数法定法式,成果使此次庭审没有任何审案过程或内容,徒有开庭的空名!后曲到送达二审裁定书商丘市中级法院也没有提出让我和父亲在任何款式的法庭笔录上签名。(2).2012年2月8日商丘市中级法院通过宁陵县法院在宁陵县把守所提审室向我和父亲送达了(2011)商刑末字第213号裁定书,但此裁定书更是极端疯狂地公开违犯事实和法令肆意胡编滥造:a.此二审裁定书恶棍地以商丘市中级法院擅自别离组织、编造的几十个字的虚假内容来代替我和父亲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理由,并没有赖地以商丘市中级法院擅自组织编造的几十个字的虚假内容来代替辩解人提出的辩解定见;b.在关于上诉状中提出的宁陵县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问题上,此二审裁定书关于我和父亲在各自上诉状中均明白提出的因我的 *** 是对宁陵县法院的控告而使与宁陵县法院与本案之间存在极其严峻的短长关系那一上诉理由只字不提,公开违犯事实和法令恶棍地硬说宁陵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此二审裁定书中所谓的“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解人的辩解定见评判”及其他内容也丝毫没有涉及我和父亲提出的上诉理由与辩解人提出的辩解定见!d.(2011)宁刑初字第72号判决以调取我父亲的户籍证明来证明我父亲是1951年2月2日出生,那是契合更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办)发[1988]6号司法阐明中的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那一规定的,但(2011)商刑末字第213号裁定公开违犯事实硬说(2011)宁刑初字第72号判决是以“证人李大肾、李大臣、刘济勋证言”证明我父亲是1947年出生的,并据此以我父亲2008年提出的 *** 事项及诉求不契合法令不合理为由,毫无法令律例根据地不法否认我父亲的 *** 行为的合法性!可见,商丘市中级法院及相关办案司法人员的司法老赖行径更是远远超出了人们所能想像的极限!
七.商丘市查察院也是和其他政法机关狼狈为奸,底子不履行法令监视职责:关于2012年元月6日商丘市中级法院举行徒具虚名的虚假庭审那一极其严峻地疯狂踩踏法令和人权的极端司法老赖行为,商丘市查察院视若不见,底子不履行法令监视职责;关于商丘市法院院公开违犯事实和法令疯狂胡编滥造的(2011)商刑初字第213号裁定,商丘市查察院也不依法提请河南省查察院提出抗诉。
八.本案在所谓的“诉讼”末结后司法老赖对檀卷的不法窜改、拆换、滥造始末没有停行:2012年投牢时,因我父亲的血压高压达220,及其严峻,商丘监狱回绝领受。2012年3月20日宁陵县公安局的洪峰、杜振奇到宁陵县把守所,以提审为名,拿出一份有许多页的他们事先编造好的诬蔑我的假讯问笔录,并恶劣地对我父亲辱骂,强逼我父亲在上面签名!可见,本案固然已是所谓的“诉讼”末结,但司法机关不法窜改、拆换、滥造檀卷宗素材或向檀卷不法加进后期编造的假证的活动仍在陆续!
九.本案在当今中外司法案例中当属国度政法机关公开踩踏法令和人权最间接、最疯狂、最恶棍、最残酷的极端冤假案,那决不是夸饰!契合再审的法定情况也竟达十多项之多!上述血淋淋的铁的事实足够阐明,本案是中国河南省本地政法机关没有管辖权而不法强行管辖,并公开赤条条地以匪徒逻辑代替法令,以匪徒行径代替诉讼,以我父亲依法行使法定的申述权力做为立功并始末制止我做无功辩解,以我们在庭审中依法行使法定的做无功辩解的权力不法从重判刑的极端冤假案!而刑讯逼供、编造假证、伪造告状书、举行虚假庭审与胡编滥造檀卷、法庭笔录和裁判等本色上已经完全构成本案的全数!?关于如许一件公开冒全国之大不韪的极端冤假案,根据法令,可由一审讯决书做为新证据来推翻二审裁定,从而推翻本案;可申请向宁陵县法院调取本案一审檀卷中的法庭笔录,由其上没有我和父亲的签名或者指印的事实及宁陵县法院供给不了同步录像等证据相证明的事实来推翻本案;可申请向商丘市中级法院调取本案二审檀卷中的法庭笔录,由其上没有我和父亲的签名或者指印的事实及商丘市中级法院供给不了同步录像等证据相证明的事实来推翻本案;可申请向商丘市中级法院调取本案二审檀卷中的我和父亲的上诉状来推翻本案;也可申请向商丘市中级法院调取本案二审案件中的“为李博振无功辩解词”来推翻本案;以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 *** 条例》的明文规定也可彻底推翻本案;等等,契合再审的法定情况竟达十多项之多(详情请存眷我们的申述书等素材)!因而,在政法机关公开极端恶棍地疯狂踩踏法令和人权上,本案是中国的“赵做海案”、“佘祥林案”、“李怀亮案”、“陈建阳”、“唤格吉勒图案”、“张辉、张高平叔侄案”等及当今中外司法案例中任何一件冤案假错案都不克不及与之比拟的!
十.我们依法申述 *** 艰险重重的事实:(1).2012年我母亲到北京相关部分依法申述为我和父亲讨天理和公允时,华堡乡党委副书记林伟带宁陵县公安局的常中亮、张四川等四位民警到我母亲租的房子里,把我母亲撕挈到车上,拉到华堡乡 *** 院内,由乡 *** 干部60人分红十班轮换跟踪、把守,对我母亲不法拘禁了三个多月!(2).2012年我父亲拜托亲属提出申述后,商丘市中级法院却底子不针对我父亲提出的申述理由而胡编滥造了徒有“驳回”之名的“驳回申述通知书”;(3).2013年1月9日我父亲拜托亲属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了申述,申述书中提出了十多项契合刑事诉讼律例定的再审前提的法定情况,但其于2014年7月3日送达的(2014)豫法刑申字第00287号通知书却丝毫不敢提及我父亲提出的申述理由,并公开违犯事实和法令硬说我父亲的申述“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从头审讯的前提”,且也没能做出任何阐明;(4).2014年5月22日我以九项新证据向商丘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述,但商丘市中级法院却公开违犯法令和案情事不针对申述理由而胡搅蛮缠滥造了虚假驳回的(2014)商刑监字第14号驳回通知书,不法“驳回”了我的申述;(5).2014岁尾,我父亲拜托我姐李红梅到更高人民法院申述,更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2日为我们开具了“预约接访单”,2014年12月12日我母亲和我姐李红梅到宁陵县法院把“预约接访单”交给了刑事庭的法官王复兴,但宁陵县法院至今仍没有为我们安放和更高人民法院的长途视频接访,严峻障碍我们在更高人民法院的申述!.(6).对我的虐待和封杀也成为本地政法机关诡计以暗中掩藏那件极端冤假案的恶劣手段:(待续)
十一.若此案得不到依法矫正,中国底子不成能实现实正的法治,河南省公布实现法治省或者以至中国公布实现法治国也势必是遗笑于全国!国度法令应该是国度的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需遵守的根本规则,国度法令所保障和代表的民主与人权应该是那个国度当前所处汗青阶段应该到达的民主与人权程度。一个国度假设通俗公众不克不及依靠法令及时有效地匹敌国度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侵权或虐待,或者不克不及及时有效地实现法令周济,那么那个国度绝对不克不及称为法治国度,那个国度因而也谈不上能实现人权保障和社会的公允正义。但是,本极端冤假案的呈现和我们依法申述 *** 艰险的事实阐明,中国政法机关及其政法人员对通俗公民的侵权、抨击或虐待能够公开完全抛开事实和法令及法令法式,它们只要手持公权印章就足够了;中法律王法公法院关于任何无辜通俗公民,只需在印有“法院裁判”字样的纸张上随意写上一个功名,再随意加上一些文字填充物,盖上印章,即可褫夺其任何权力;以至即便没有公权印章,国度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也可越位对通俗公民肆意损害!如今,有人强调法治需要公众对法令的敬畏和崇奉,但是,任何国度假设离国度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法令的敬畏和崇奉,而大谈或强调通俗公众对法令的敬畏和崇奉,则肯定是空谈和妄想!中法律王法公法律何时才气站起来呢?
中国冤民:李博振
2015年5月25日
德律风:15835161539
159013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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